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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184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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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此书是一本最新的翻译修订版,书中的内容更加的专业与精准流畅,为读者提供更直观的阅读,喜欢的可以再本站。

    书籍介绍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因其学术地位和内容影响,成为国内各大本科院校社会学、法学、伦理学专业的必读名著。

    本书被称为法国大革命的灵魂,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整个政治学说的导言。奠定了西方社会形态的著作《社会契约论》正是在本书的基础上深论而写成。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卢梭一方面借助当时有关野蛮人的人类学资料,一方面展开辩证的想象,回顾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为社会学研究、法学发展研究、伦理学研究提供了基础,是学术名著中公认的不朽经典,也是人文科学爱好者值得收藏的作品之一。

    作者资料

    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民主主义者,思想精华和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坚持自然神论,唯心主义是他的哲学思想的主要倾向,被称为“自由的奠基人”。他生前遭人唾弃被迫流亡,晚年患“逼害性心理分裂症”,1778年卢梭去世,死时穷困潦倒,死后其思想和著作却大受法国社会的膜拜敬仰。

    主要著作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

    邓冰艳,热爱文学哲学的青年学者,擅长关于工业技术以及社会经济方面的法文翻译,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

    章节目录

    导读

    致辞:献给日内瓦共和国

    序言

    本论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注释

    附录:卢梭致菲洛普利的信

    附录:卢梭生平大事年表

    精彩书摘

    当我们以一种平静、公正的眼光看待人类社会时,一开始它似乎只展现出了强者的暴力和对弱者的压迫。一些人精神反抗所遭受的严酷,让人们对另一些人的盲目感到惋惜。由于在人类中,没有任何东西比由偶然而不是智慧产生的外部关系来得更加不稳定,因此,乍一看,人类的组成似乎是建立在一片片移动的沙子的基础之上的。我们称这个外部关系为强或弱,富裕或贫穷。

    只有当近一步观察,剥去围绕在建筑物周围的沙尘时,我们才能够瞥见这幢建筑物不可动摇的根基,才能够学会尊重它的基础。然而,如果没有对人类、人类的自然禀赋以及他的持续发展的深入研究,我们永远无法做出这些区分,永远无法在事物的现有组成中将神意的东西与人类艺术产生的东西分离开来。我研究的这一重要问题引发的所有其他政治和道德研究对我的研究都非常有帮助,我所推测的政体历史对于人类而言绝对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一课。

    当我们考虑到,如果任由我们自然发展,我们将会成为什么样子,我们就应该学会感激这个人:早在他用乐善好施之手改正我们的制度,并给予这一制度不可动摇的基础时,他便已经预测到了现行制度可能导致的骚乱,并用一些看起来似乎使我们遭遇无限苦难的方式,却幸福常与我们同在。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截图

    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

    Jean-Jacques Rousseau

    论 人 类 不 平 等 的

    起 源 和 基 础

    [法]让-雅克·卢梭 著

    邓冰艳 译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法) 卢梭著 ; 邓冰艳译. -- 杭州 : 浙江文艺

    出版社, 2015.3

    ISBN 978-7-5339-4183-3

    Ⅰ. ①论… Ⅱ. ①卢… ②邓… Ⅲ. ①哲学理论-法国-近代 Ⅳ.

    ①B565.26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第045533号

    产品经理 范佳倩

    责任编辑 金荣良 徐 莺

    封面设计 董歆昱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法]让-雅克·卢梭 著 邓冰艳 译

    出版

    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347号 邮编 310006

    网址 www.zjwycbs.cn

    经销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印刷 上海图宇印刷有限公司

    开本 880mm×1230mm 132

    字数 92千字

    印张 6.25

    印数 1-8500

    插页 4

    版次 2015年3月第1版 2015年3月第1次印刷

    书号 ISBN 978-7-5339-4183-3

    定价 32.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目 录

    如何阅读本书

    导读

    关于附注的说明

    致辞:献给日内瓦共和国

    序

    本论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注释 卢梭注于讲稿完成后

    卢梭致菲洛普利的信

    卢梭生平大事年表如何阅读本书

    本书有两种注释,分别为编者注 和作者卢梭注 。

    其中编者注为[注释编号]的双向链接形式,注释内容较短,可支持在

    kindle设备下点击后的弹出注释功能。编者注的实际位置在全文所有章

    节之后,不在目录中出现。

    作者卢梭自注为[卢梭注+数字编号]的单向链接形式,注释内容有些非

    常长,卢梭注同时也作为正文的一个章节在目录中出现。阅读中可点击

    该注释链接前往对应的注释条目,在条目结束后有一个[返回]链接可点

    击回到前文被注释处。导读

    “我想那是1753年的事,第戎科学院发表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

    础’征文启事。我被这个意义深远的题目激动了,我很惊讶这个科学院

    竟敢提出这样一个题目。好吧,既然它有勇气提出来,我也很可以有勇

    气来加以研究,于是我报名应征了。”[1]

    这便是卢梭在《忏悔录》中对此篇论文来源的叙述。为完成论文的

    写作,他独自前往圣日耳曼的树林深处,在经过七八天的苦思冥想后,完成了这部对后人影响深远的著作。

    1712年6月,卢梭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母亲在他

    出生后不久便与世长辞。后来,他与父亲相依为命。十岁那年,父亲因

    与人发生口角,并拒绝向恶势力屈服,于是在法院下达的缉拿通知到达

    前愤然逃离了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小卢梭。

    在随后两年的时间内,他被托付给了一位牧师,并且开始学习拉丁

    文。之后,他又在一个雕刻匠家里当了两年学徒,后因受不了苛待,十

    六岁那年同样选择了逃离日内瓦,过上了长达十三年的流浪生活。在流

    浪期间,他做过仆从,教过音乐,曾经依靠年轻的华伦夫人生活,成为

    她的情夫。后来,他又结识了狄德罗、孔狄亚克、艾比奈夫人和格里姆

    等人,后又因各种原因与这些人决裂,孤独终老。

    在同时代的作家中,卢梭是唯一富有流浪生活经验的人。他在历次

    旅程中,认识了人民的疾苦,对这个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有了更加深刻的

    体会。或许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当他看到这个意义深远的征文题目时,他才会为之激动吧!为思考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卢梭首先做的是“无情地驳斥人间无聊

    的谎言”[2] ,找到真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在那个时候,除霍布斯

    之外,一切思想家都致力于从所谓的自然状态中的人身上,发现社会发

    展的一切可能性;他们轻率地认为社会及社会的种种制度,尤其是私有

    制,都是从自然中产生的。而卢梭想要打破的就是这个谎言,他“大胆

    地把人们因时间和事物的进展而变了样的天性赤裸裸地揭示出来,……

    指出人类苦难的真正根源”[3] 。于是,通过美妙绝伦的雄辩,卢梭为我

    们成功地勾勒出了真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形象:

    “游荡在浩瀚森林里的野蛮人,没有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同类没有任何需求,同时也没

    有任何伤害他们的欲望,而且可能一辈子不会单独认识任何一个其他同

    类。他不为情欲所牵绊,自给自足,只拥有这一状态下应有的情感与智

    慧。”

    在这个形象里,所有理性、情欲以及人的一切能力的发展都被摒除

    在外,所有文明社会的产物,包括私有制和法律,都被拒之千里。那是

    一个纯粹的状态,这一状态的野蛮人唯一关心的是他们的“自我保存”,而他们与生俱来的“怜悯心”又会通过克制他们的“自爱”来促进整个物种

    的相互保存。在这个纯粹、孤独的野蛮人形象面前,传统的人类本性中

    的一切,差不多都已经被归为历史的范畴。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能

    在自然中找到它的基础了。

    从这一纯粹的自然状态出发,卢梭将可以轻易地向我们描绘出人类

    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首先让我们看到的是各种情欲的燃烧带给人类

    的苦痛,然后是法律和私有制的诞生为人类造成的禁锢。在字里行间

    中,我们看见了一个“朝着镣铐的方向奔跑着,满心以为这样便可获得

    自由”的可悲的人类形象。正如他在《忏悔录》中所回忆的那样:……我看到我的同类在他们因固执己见而走入的迷途上,还继续朝着错误、灾难和罪恶的方向行进。我于是用一种他们所不能听见的微弱

    声音,向他们喊道:“你们都是毫无道理的人,你们不断地埋怨自然,要知道你们的一切痛苦,都来自你们自己。”[4]

    因此,在寻找人类不平等起源的路上,我们看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

    形象:纯粹、孤独的野蛮人形象和堕落、痛苦的社会人形象。两者的鲜

    明对比令人不禁产生疑问:卢梭是希望人类回到自然状态吗?这正是菲

    洛普利和伏尔泰对卢梭的质疑。后者在他写给卢梭的信中不无讥讽地说

    道:

    “从没有人用过这么大的智慧企图把我们变成畜牲。读了你的书,真的令人渴望用四只脚走路了。”[5]

    那么,“回到自然状态”真的是卢梭在此篇论文中所表达的终极愿望

    吗?

    事实上,卢梭所描述的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更多地是一种形而上

    的观念,是一种抽象化的物质。旅行家的日记和博物学家的分析,与其

    说可以当作此篇论文的论据,不如说只是为卢梭提供了想象出这样一个

    抽象状态的基础。那是对人类最初起源的形而上假设,是对现实的反潮

    流思考,是开启人类智慧的点金石。正是这样的假设,使人们得以明

    白“我们并非生来如此”,只是“已然如此”。既然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

    只是一个抽象化的形象,即一种“无”的境界,那么我们当然不能说卢梭

    的目的是让人类回到这个本就不存在的形象了。他只是企图以这

    个“无”的境界为起点,向人们展示出人类是如何一步步变成现在的样

    子,从而进一步思考,要想摆脱现在的困境,我们所需要做出的努力。

    本文为我们提供的反思就像那高速路上的缓冲带,只有停留在缓冲带上

    的那一秒钟,人类才终于真正地思考。

    译者:邓冰艳关于附注的说明

    由于我在写作时有时断时续的懒惰习惯,所以,我在本论文完成

    后,又添加了一些注释。这些注释有时与文章主题相去甚远,与文章放

    在一起可能会妨碍阅读,所以,我将它们放在了文章末尾。在文章正文

    中,我尽可能保持行文简练。有勇气重读此书的读者,在第二遍阅读时

    可能会乐于注重一些细节,然后尝试阅读这些注释;对于其他读者而

    言,他们即使不阅读这些注释,整个阅读过程也不会遇到任何困扰。

    —— 卢梭致辞:献给日内瓦共和国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和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

    我深信只有品德高尚的公民才有资格向他的祖国表达最崇高的敬

    意。

    三十年来,我一直辛勤工作,期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有资格公开地

    向你们表达我的敬意。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里我不用考虑是否

    有这种权利,但凭热情激励我前行,来弥补我过去的努力之所未及。

    有幸生于你们中间,在思考自然赋予人类的平等以及人类自己所创

    造的不平等时,我如何能够不去思考这样一种高深的智慧?这种智慧,使自然的平等与人类的不平等在这个国家完美地结合,共同以最接近自

    然法则和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促进公共秩序的维持和个人幸福的获

    取。在寻找良知对于一个政府制度能够提供的最完美准则的过程中,我

    不无惊奇地发现,所有这些准则都已经在你们的政府中施行,以至于我

    这样一个并非生于此的人,也感觉到了一股无法抵抗的魔力,想要将这

    幅人类生活的画卷赠予这里所有的人民。因为我认为,他们是人类社会

    中最有优势的群体,是在预防人类社会的过度行为方面做得最好的人

    民。

    如果要我选择自己的出生地,我会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大小一

    定不超出人们能力所及的范围,也就是说它是能够被很好地治理的。

    在那里,每个人各司其职,没有任何一个人需要将自己所负担的职

    责委托给他人;在这样一个国家中,人民彼此间相互认识,所有邪恶的阴谋或者谦逊的道德都逃不过大众的眼睛和判断。在那里,这种互相往

    来和互相认识的美妙习惯,又会使人们将对国家的热爱转变成对公民的

    热爱,而不是对土地的热爱。

    我情愿出生在这样一个国度。

    在那里,君主与人民只能拥有唯一的共同利益,因而国家机器的所

    有运转都朝着共同幸福的目标前进。为做到这一点,人民和君主必须是

    同一的。因此,我情愿出生在一个法度适宜的民主政府之下。

    我想要生来自由,死亦自由。也就是说,人们如此服从法律,以至

    于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撼动法律那值得尊敬的枷锁。这是一

    个温和而有益的枷锁,就算那些最骄傲的头颅,也不无温顺地佩戴着,因为他们生来就不应该佩戴任何其他的枷锁。

    因此,我希望在这个国家内,没有任何人可以置身于法律之上,而

    且国外的任何人也不能强迫一个国家承认他的权威。因为,无论一个政

    府的组成形式为何,如果出现一个人不服从法律,那么所有其他人就必

    然会受这个人的随意支配[卢梭注1] ;如果同时存在一个国内的首领和

    一个国外的首领,那么无论他们能够以何种方式分配权力,人民都无法

    很好地服从他们,而国家也不可能被很好地治理。

    我绝不想在一个新制度下的共和国中居住,无论其法律有多么完

    善。我害怕那个以另一种形式组成的政府并不适合新的公民,或者说公

    民并不适应新的政府,从而导致国家刚刚诞生就面临着被动摇和被摧毁

    的危险。

    要知道,自由就像那美味的固体食物或者甘醇的葡萄酒,它们可能

    适合那些早就对此习以为常的健壮之躯,可以供他们使用或者使他们变

    得强壮,但是却并不适合那些柔弱、娇嫩之躯,根本无法让他们适应,只能让他们难受、毁灭或者沉醉。人民一旦习惯主人的存在,便再也无

    法脱离他。当他们试图打开桎梏时,他们却与自由渐行渐远了,因为对

    于他们而言,自由不过是与桎梏相反的毫无节制的许可,而他们的革命

    最终几乎都将他们的命运交给了那些只会加重他们锁链的引诱者。就连

    罗马人,这一所有自由人民的典范,在摆脱了塔尔干王朝(Tarquins)

    的压迫后,最终仍然没能做到自治。

    深受奴隶制度和强加在身上的屈辱性劳作之苦的罗马人,一开始不

    过是一群愚蠢的贱民,人们必须用极大的智慧对他们进行教养和治理,才能使这些在专制统治下变得神经质或者愚钝的灵魂,逐渐习惯于呼吸

    自由新鲜的空气,并渐渐获得纯正的风俗和英勇的精神。正是这种纯正

    的风俗和英勇的精神,最终使罗马人成为所有民族中最受尊敬的一个民

    族。

    因此,对于我个人而言,我想要寻找一个幸福、安宁的共和国:它

    的年代已经消失在了时间长河的漫漫黑夜之中,它所遭遇的种种侵害足

    以彰显和加固居民的勇气和对祖国的热爱。那里的公民早就习惯明智的

    自由,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值得获得自由的。

    我愿意为自己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幸运地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因而没有征服他国的野心,同时更幸运地拥有一个有利的地位,因而也

    不用害怕他国的征服。这是一个处于许多国家中间的自由城池,不仅没

    有任何一个邻国想要侵犯它,而且每一个邻国都会竭力阻止其他国家对

    它的入侵。总之,它是一个不但不会引起邻国的野心,而且在必要时能

    够合理地请求邻国帮助的共和国。因此,在这样一个有利的处境中,我

    们可以想见,这个国家除了它自己本身以外,应该是无所畏惧了。就算

    它让公民操练武器,与其说是为了让他们在必要时刻能够拿起手中的武

    器进行防卫,不如说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这种

    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是最适合于自由,最有利于他们对自由的爱好的。

    我想要寻找这样一个国家。

    在那里,立法权属于全体公民,因为谁又能比他们自己更能够了

    解,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他们能够在一个共同的社会里生活呢?但是,我

    并不赞成罗马式的全民表决,在这样的表决体系中,国家的领导者和那

    些对保卫国家最关心的人反而不能参与那些往往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

    决议。此外,出于一种极其荒谬的措施,政府官员却不能享受一般公民

    所能享受的权利。

    相反地,为了制止那些谋求私利和考虑欠周的计划,为了阻止那些

    最终使雅典人坠入堕落深渊的危险改革,我希望:任何人都无权任意提

    出新的法律,提出法律的权力只属于那些官员;而那些官员在行使这一

    权力时,必须能够保持审慎的态度;此外,人民在同意这些法律前,必

    须经过深思熟虑;而法律的公布则必须在无比庄重的情景下进行。这样

    一来,在宪法被动摇以前,人们已有足够的时间来确信,使法律变得神

    圣不可侵犯的正是其古老性。我希望,很快地,人民会蔑视那些变化无

    常的法律,同时也会鄙夷这样一种人:他们习惯于以改良为借口忽视以

    往的惯例,在矫正较小缺陷的同时,却反而引起更大的弊端。

    我会想要逃离这样一个管理不善的共和国。

    在那里,人民认为可以免去法官或者只留给法官非常微小的权力,然后将民事的管理权及法律的执行权交到自己的手中。这应该是刚从自

    然状态过渡而来的最初的政府组成形态,也是使雅典共和国迅速走向堕

    落深渊的原因之一。

    但是,我会选择这样一个共和国。

    在那里,每个个体都享有法律的批准权,能够根据首领的提议,亲自参与重大公共事件的抉择;他们会建立起有威信的法庭,慎重地划分

    国家的不同省份,每年选举最有能力、最公正廉洁的公民来掌管司法和

    治理国家。在那里,政府官员的道德足以证明人民的智慧,官员和人民

    之间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因此,当出现扰乱公共和谐的致命过失时,人

    们即使在忙乱与错误中,也都能保持一定的节制,依然互相尊敬,共同

    遵守法律。这才是一个真诚而又持久的和睦社会应该拥有的征兆和保

    证。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和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这些便是我在自己选

    定的国家里所要找寻的优势。如果神意再让这个国家拥有迷人的地理位

    置、温和的气候、肥沃的土地以及所有其他天底下最美妙的条件,我将

    幸福满满,为这个幸运的国家所拥有的一切美好感到快乐。我将与我的

    公民们一道平静地生活在这个甜美的社会里,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奉

    献人道、友爱及其他所有美德,死后为他们留下一个善良、正直和有道

    德的爱国者的美好形象。

    由于我时运不济或者洞悉理智太晚,因此不得不在另一个国家,过

    着一种病态而又萎靡的生活,就此了结一生,同时徒然地追悔荒唐的青

    春让我们失去的安宁与平静。但是,在我的灵魂深处,至少还蕴藏着一

    份情感;这份感情,即使在我的国家里无法被表达出来,却仍然可以促

    使我带着对远方同胞的温柔、无私的热情,发自内心地向他们致以如下

    演讲:

    “亲爱的同胞们,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既然血缘关系和法律将我们

    所有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那么,让我感到无比愉快的是:每当想到

    你们,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你们所享有的一切幸福。你们当中应该没

    有任何人比我更能够感受到这份幸福的可贵了,因为我已经失去了属于

    我的那份。

    “我越是想到你们所处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就越是想象不出人类事务的性质还能够以何种更好的方式运行。在所有其他政府里,当涉及国

    家最大利益的保全时,所有事情总是停留在美好的构思阶段,或者至多

    不过拥有某种程度的可能性而已。

    “而对于你们而言,幸福已然存在,你们只需静心享受;只要你们

    能够满足于自己的幸福,你们便能够获得至高无上的幸福。你们用武力

    获得或者收复的主权,在勇气与智慧的庇佑下完好地保存了两个世纪之

    久,最后终于获得了全世界的认可。

    “公正的法律条款规定了你们的疆界,保证了你们的权利,也巩固

    了你们的安宁。你们有很棒的宪法,它是在最卓越理性的指导下制定

    的,同时又有可敬的友邦做保证;你们的国家是安定的,你们既不用担

    心战争,也无需担心侵略者的入侵;你们的唯一主人是由你们自己制定

    的法律,这些法律由一些正直廉洁的法官进行管理,而这些法官都是经

    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你们既不十分富裕,因此不会因为过度安逸而耗损

    精力,也不会在一些虚无的乐趣中丧失对真正幸福和牢固道德的追寻;

    也不十分贫穷,因此不需要更多的外力帮助,以获得你们的技艺无法企

    及的东西。这份难能可贵的自由,在那些大国里只能靠过度的税收来维

    持,而你们却轻松地将它收入了囊中。

    “这一共和国的组成是那么地明智与完善,所以为了它的公民们的

    幸福,也为了做其他民族的榜样,愿它能够永久长存吧!这便是今后你

    们唯一需要许下的愿望和你们唯一需要关心的对象。从今往后,你们不

    再需要考虑如何追求幸福,因为你们的祖先已经为你们铺好了道路,你

    们只需要理智地使用,让这份幸福持续下去。你们只要永远团结一心,遵守法律,敬重执行法律的官员们,你们的自我保存就会得到保障。如

    果在你们中间仍然残存有一丝愤懑或者怀疑的萌芽,赶紧将之毁灭吧,因为它就像是一个致命的祸根,迟早会招致国家的不幸和毁灭。

    “我恳求你们都回到自己的内心深处,听听自己良心隐秘的声音。你们当中有谁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比执政人员更廉洁、更英明和更值得

    尊重的人呢?所有这些执法人员,在节制的美德上,在朴素的作风上,在尊重法律上以及在诚恳和蔼的态度上,不都是为你们树立了榜样吗?

    因此,把你们有益的信任毫无保留地托付给这些如此贤明的官员吧!这

    份信任是一个有理智的人对有德行的人应当表示的。想想吧,是你们选

    择了他们,而他们会证明你们的选择是对的:被你们赋予地位的人所拥

    有的所有荣誉最终必将回到你们自己身上。你们中没有任何人会不知

    道:一旦法律失去效力,你们的保卫者丧失权威,没有任何人可以继续

    享有保障和自由。

    “因此,你们除了要保持一颗虔诚的心和适当的信心,根据自己真

    正的利益和义务,从理性出发去做你们经常应该做的事情 之外,还有

    什么其他可考虑的呢?

    “在宪法的维护方面,我希望你们永远不要产生那种罪恶而又致命

    的冷漠态度,因为这种态度会导致你们在必要时刻听不进你们当中最具

    智慧、最虔诚之人的明智建议。我希望公正、节制的美德和最具敬意的

    坚强意志能够继续支配你们的一切行动,并且能够继续由你们自身,向

    全世界展现出一个既英勇又谦逊、既热爱名誉也热爱自由的民族的榜

    样。

    “尤其要小心的是:永远不要去听那些别有用心的曲解和恶毒的言

    辞,其背后隐藏的动机,往往比这种动机支配下的行动要危险得多。以

    上便是我对你们的最后一个忠告。一只机警而又忠诚的看家犬只有当听

    见小偷靠近时才会紧急地叫唤起来,于是整个屋子的人马上苏醒过来,立刻处于警惕状态;但是,人们却讨厌那些扰乱公共安宁、无休无止地

    狂吠着的狗,它们发出的不合时宜的警报,会使人们在必要的时候,反

    而不再相信了。”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执政者们,自由人民的尊贵可敬的官员们,请允许我专程向你们献上我由衷的敬意和忠心。如果在这个世上存在一种

    地位,能使处于这一位置的人们获得荣耀,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地位必

    然是才能和德行造就的,而你们确实是值得拥有的,于是你们的公民才

    将你们选拔到那种位置上去。公民们自己的功绩为你们的功绩增添了新

    的荣耀;而且,因为你们是由能够领导别人的人们选举出来领导他们自

    己的,所以我认为你们高于其他官员,正如同一个自由的民族(尤其是

    你们有幸统治的这个民族)在智慧与理性的照耀下,远远处于其他国家

    的贱民之上一样。

    请允许我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给我留下了最美的印象,它经常浮

    现在我的心头。

    每每想起那位给予我生命的有道德的公民,一种最温存的感情油然

    而生——在我的童年时代,他总是教导我要对你们怀有敬意。我至今仍

    然能够想起他在世时用双手劳作的画面,那时,他用最崇高的真理让自

    己的灵魂变得充实。我看见塔西佗Tacite[1] 、普鲁达克Plutarque[2] 和格

    劳秀斯Grotius[3] 的著作和这位公民的行业所需要的各种用具杂陈在他

    的面前。我仿佛看见他亲爱的儿子依傍在他身边,接受着父亲最好的温

    存教育,只可惜这个儿子没能从父亲的教育中得到什么效果。但是,尽

    管失去理智的青春曾让我迷失道路,使我在一段时间内忘记了如此明智

    的教诲,所幸的是,最终我还是体会到:无论一个人对邪恶是如何地迷

    恋,一颗慈爱的心给予他的教育不可能总是不起作用的。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执政者们,这就是出生在你们所统治的国家的

    公民或者说居住在那里的普通居民。他们都是学识渊博和通晓事理的

    人,而在其他国家,人们却将这样的人称作“工人”和“平民”,对他们总

    是抱着一种十分鄙视的错误观念。我非常高兴地承认,我的父亲在他的

    同胞中并不是最杰出的那一个;他就是他自己的样子,只是众人中的一

    个。要知道,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其社会是由最正直的人成功探索和培养而成的。

    感谢上天的眷顾,我本不应该说,同时也无需对你们说,具有他那

    样品质的人们,应当受到你们的何等尊重。他们在所受的教育方面,在

    自然的权利方面,以及在由于他们的出生而享有的权利方面,与你们都

    是平等的。

    他们之所以成为你们的臣民,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是因为他们

    对你们的丰功伟绩应有的而且已经表现出来的敬爱。他们如此敬爱你

    们,所以你们对他们也应该心存感激之情。我非常高兴地发现,你们带

    着何等的仁慈与和蔼,来为他们缓和法律执行者应有的严峻;对于他们

    应该对你们表示的服从与尊重,你们又是以何等的器重与关怀来回报他

    们。这是充满正义和智慧的做法,它可以让那些本就应该被人遗忘而且

    不应再被提及的不幸事件逐渐远去。正因为你们的行为如此贤明合理,所以这些公正、慷慨的人民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乐,自然而然地向你们

    表达敬意,而最终最想要维护自身权利的人,正是最希望维护你们的权

    利的人。

    一个文明社会的领导人追求整个社会的荣耀和幸福不足为奇,但

    是,对于将自己看作另一个更加神圣、更加崇高的天国的官员,或者更

    确切地说,将自己看作这个天国的主人的人们,当他们对养育他们的尘

    世间的祖国也表现出一丝热爱时,这对人类灵魂的安宁而言,是毫无益

    处的。

    然而,我们的人民却是一个罕见的例外,我非常高兴地发现,我们

    最好的公民能够做到虔诚地追随法律所规定的那些神圣教条,他们堪称

    真正的灵魂牧师,他们那生动而又极其温和的说服力使他们在心里能够

    更好地铭记福音的准则,因为为了传播福音,他们总是身体力行。

    所有人都知道布道的艺术在日内瓦取得了多大的成功,但是,由于人们见惯了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很少有人知道基督教义、道德的神

    圣、对自己的严厉和对他人的仁慈在牧师身上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或许,只有日内瓦这座城市做到了神学家与文人在社会中最完美的结

    合。我认为,要让两者永久和平共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相互

    间认可的智慧和节制,以及共同的希望国家繁荣昌盛的虔诚之心。我充

    满喜悦与敬意,同时不无惊奇地发现,他们是那么地惧怕那些神圣而又

    未开化的人类所规定的教条!历史已经为我们展示了多个类似的例子,他们为了维持所谓的神权,实则就是他们自身的利益,一边不惜大肆屠

    杀生命,另一边,又不断强调人们应该始终尊重他们的生命。

    我怎么可能忘记在共和国里占人口半数的可贵的妇女们呢?正是她

    们给予男人幸福,利用她们的温柔和智慧保持着共和国安宁、善良的风

    俗。可爱而有德行的女同胞们,你们女性的命运始终主宰着我们男性的

    命运。何其幸哉,你们那只在配偶关系中执行的贞洁权力,只为国家的

    荣耀和大众的幸福而存在!正是这样,妇女得以控制斯巴特;也正是这

    样,你们才得以统治日内瓦。有哪一个未经开化的男人能够抵挡住从一

    位温柔的妻子口中发出的荣耀、理性的声音?有谁在看到你们那简单朴

    实的服装后,不会认为这是对“美丽”最好的诠释,从而去鄙视那虚妄的

    奢华呢?是你们一直以来用可爱而又纯洁的权威以及博爱的精神维持着

    国家的法律,让公民和谐地团结在一起,并使不同的家庭联系起来。

    尤其地,你们还用你们那教诲中具有说服力的温存和对话中充斥着

    的朴实恩惠来修正那些年轻人在其他国家可能误入的歧途。在那里,他

    们不去充分利用那些有用的东西,而是用妇女般的幼稚口吻和荒谬神情

    去追寻一种我无法形容的所谓的强大。这只不过是对于奴役状态的轻浮

    的补偿,根本而且永远无法与令人敬畏的自由相提并论。

    因此,始终做你们自己吧,去做道德和与和平互相联系的忠贞的守

    卫者吧!以义务和美德为名,继续大力弘扬那发自内心和自然的法律吧!

    我自认为我所说的论断不会与事实相悖,因为我将公民的公共幸福

    和共和国的集体荣耀的未来建立在了一个如此可靠的基础之上。我承

    认,即便有了这些优点,在那令大多数人头晕目眩的光辉面前,这个国

    家并不会显得非常夺目。

    然而对这种光彩的幼稚而又致命的爱好,却也正是幸福和自由最大

    的敌人。愿那堕落的青春到别处去寻找浮浅的快乐和长久的懊悔吧!愿

    那些所谓有品之士到别的地方去欣赏那雄伟的宫殿、美丽的马车、富丽

    堂皇的家具、浮夸的戏剧以及所有为了放纵和奢华而精雕细琢的事物

    吧!在日内瓦,我们能够看见的只有平凡的人类。但是,能见到这些平

    凡的人,这件事本身就具有莫大的价值。而急于见到日内瓦公民的人

    们,和其余那些羡慕一切事物的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的。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和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我对你们的共同幸福

    寄予莫大的关怀,还请你们接受我这种最恭敬的表述。如果我不幸由于

    内心过度兴奋,而在言辞中有所冒犯,还恳请你们念及一个真正的爱国

    之士的忠诚而宽恕我,因为我除了看到你们大家都很幸福因而自己也会

    感到幸福外,再也无法设想自己还能够有什么更大的幸福了。

    卓越的、无比尊贵的和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我谨向你们表达我最

    崇高的敬意!

    你们最谦卑、最顺从的仆人和同国的公民

    让-雅克·卢梭

    1754年6月12日于尚贝里序

    在我看来,所有人类知识中最有用却最不为人类了解的一点,就是

    对人类自己的认识[卢梭注2] 。我敢说,仅仅那些镌刻在德尔菲斯神庙

    上的铭文,就比所有那些伦理学家的鸿篇巨制所蕴含的箴言显得更加重

    要,理解起来也更加困难。

    因此,我将此篇论文涉及的主题视作哲学思考中最有趣的一个问

    题。

    但是同时,不幸的是,对于我们而言,这也是哲学家们最难以解决

    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我们如何在不了解人类的前提下去探讨人类的

    不平等?我们如何能够分清人类特征中哪些是其固有特征,哪些又是环

    境和进步在其原始状态基础上的增加或改变?这就像那海神格劳克斯

    Glaucus的雕像:时间、大海和暴风雨使它失去了原有的模样,使海神

    的形象看起来不再像一个神,而是像一头凶猛的野兽。这正如那人类灵

    魂在社会中扭曲的面孔,由于不断发生的上千种原因,在接受诸多知识

    与谬误的过程中,在身体构造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以及在情欲的不断冲

    击下,它早已改变了原有的样子,变得让我们几乎难以辨认了。我们看

    到的已经不再是那些根据固定不变的准则行事的存在,不再是具有造物

    者赋予他们的卓越、崇高的简单的存在,而是自认为合理的情欲与处于

    错乱状态中的智慧的畸形对立。

    更为不幸的是,正是人类取得的所有进步使其不断远离最初状态。我们获得越多的新知识,就越无法获得理解最重要事情的途径。也就

    是说,我们越是努力地去研究人类,就越无法理解人类。很显然,我们应该从人类构造的一系列变化中去寻找将人类区分开

    来的差别的最初源头。这里存在着一个共识,即人类和其他所有物种一

    样,在最初状态下是平等的,直到不同的生理原因使一些物种发生一些

    可以被我们观察到的变化。事实上,对于这些最初的变化而言,无论它

    们以何种方式发生,都不可能同时在一个物种的所有个体上产生相同程

    度的影响,而是会出现有的人在获得不同品质后变得完善或者堕落——

    这些品质或好或坏,但都不属于他们的本性,而其他人则可以更长时间

    地保持在自然状态下的情况。这便是人类不平等的最初起源,这样大致

    的阐述比精确地考察其真正的原因要来得简单。

    因此,希望读者们不要期待我能够明白那些在我看来如此难以理解

    的事物。我一开始做了些推论,然后尝试着做了一些推测,这样做的目

    的并不是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而是旨在将之阐明,呈现出其真实状态。

    其他人可以轻易地沿着这条道路走得更远,但是没有一个人可以轻易地

    到达终点。这是因为,我们要做的事情并不是只需要理清人类现在的特

    征中哪些是最初的特征,哪些是非自然的特征,也不是只需要很好地去

    理解一个现在已经不复存在,过去可能从未存在,将来也可能永远不会

    存在的状态,尽管有关这一状态的精确概念将有助于我们对现存状态的

    研究。人们还需要更多哲理去想到一个试图精确定义在对这个主题进行

    可靠观察时所要注意的事项。在我看来,能够出色解答以下问题的人堪

    称我们这个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Pline[1] ,这一问题是:为认识

    自然的人类,什么样的实验是必需的;以及在社会中,进行这些实验的

    方式有哪些?我并没有试图回答这一问题,而只是深入地思考了这一主

    题。我敢预言,无论是最伟大的哲学家还是最强大的执政者,都无法很

    好地从事这些实验。如果我们期待着他们双方共同协作,尤其是期待他

    们双方为了达到成功,肯以坚韧的精神或者无穷的智慧和必要的意愿共

    同协作,那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人们至今还未对这些艰难的研究作深入思考,但这些研究却是我们得以了解人类社会真正基础的唯一途径,是让我们排除在这条道路上令

    我们望而却步的诸多困难的良方。正是对人类本性的无知使得我们对自

    然法(le droit naturel) [2] 的定义模糊不清。正如布拉马基

    Burlamaqui[3] 所说:“法”的概念或者更确切地说“自然法”的概念,显然

    就是关于“人类本性”的概念。因此,正是从人类的这一本性出发,从人

    体的构造和状态出发,人们才得以推导出这门学科的准则。

    当人们发现所有那些讨论过这一重要主题的作者,对这一点的理解

    都有所不同时,他们必定会感到惊讶和不解。在所有这些最具权威的作

    者中,我们几乎无法找到任何两个人拥有一致的观点。且不提那些古代

    的哲学家,他们似乎竭力要在最为基础的准则方面互相反驳。那些罗马

    的法学家们无情地将人类和其他所有动物毫无区别地置于相同的自然法

    之下,因为他们宁可把“自然法则”这一名词,理解为自然作用于自身的

    法则,而不是自然所规定的法则;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些法学家是以一

    种独特的方式来理解“法则”这个词语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认

    为“法则”只不过表示大自然为保证所有生命体的共同自我保存而在它们

    之间建立的一般关系。现代的法学家们却将“法则”这一词语理解为,对

    一个精神的存在,即一个具有理智和自由意志,而且在他与其他存在的

    关系中被尊重的一个存在所制定的规则。

    因此,对于他们而言,自然法的权限必将仅仅局限于有理性的动

    物,即人类。但是,由于每个人以不同的方式来诠释这个法则,由于他

    们所有人都在如此形而上的准则基础上建立这套法则,以至于极少有人

    能够明白这些原理,更别说让自己发现这些原理了。

    因此,尽管这些知识渊博的人所下的定义永远处于相互矛盾的状

    态,但却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即:除了那些伟大的推理爱好者或者深

    邃的形而上学者,没有人能够理解自然法,因而也无法遵守这个法则。

    也就是说,人类为了建立社会一定是使用了智慧的,这种智慧需要经历大量艰苦的努力才能被发展,而且即使在社会状态里,拥有这种智慧的

    人也是屈指可数的。

    既然我们对大自然的了解如此肤浅,而且对“法则”的理解存在如此

    大的分歧,我们便很难得出一个统一的关于自然法的定义。因此,对于

    所有那些我们在课本上找到的定义,它们的缺陷不仅体现在其定义的不

    统一上面,而且还在于它们是从人类并非天生拥有的知识以及人类只有

    离开自然状态后才可能产生的优势概念中提炼出来的。人们往往先寻求

    一些能够促进公共利益而被大家共同认可的准则,然后将这些准则综合

    起来,便称之为自然法。这样做的唯一依据是,我们可以从这些准则的

    普遍实施中看到好处。毫无疑问,这是下定义的一种最简便的方式,同

    时也可以说是以武断态度来解释事物性质的最简便的方法。

    但是,由于我们对自然人类根本一无所知,因此,我们想要确定自

    然人类后天获得的或者最适合其构造的法则也只是徒劳。有关这一法

    则,我们所能够明确指出的只有以下两点:首先,为了可以称其为法

    则,必须使其规范对象的意愿有意识地服从这个法则;其次,这个法则

    必须是自然的,能够直接体现自然的声音。

    让我们将所有那些只能让我们看到人类既成模样的科学书籍扔到一

    边,仔细去思考人类灵魂最初、最简单的运作吧!

    我从那里看到了先于理性存在的两大原则,其中一个原则让我们对

    自己的幸福(bien être)和自我保存产生浓厚的兴趣,而另一个原则就

    是在看到所有感性存在尤其是同类死亡或者痛苦时会产生天然的反感情

    绪。而我们的精神正在做的就是,在不需要引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准则

    (sociabilité)的前提下,对这两个原则进行协调并且加以配合。在我看

    来,正是这两个原则的协调与配合催生了自然法的所有规则。随后,理

    性通过其不断的发展,终于达到了让本性窒息的程度,那时候,便不得

    不将这些规则建立在其他基础之上了。因此,我们大可不必在将人类变成一个人之前先将他变成一个哲学

    家。他们并不仅仅因为后来出现的智慧和教训,才对别人存在义务。只

    要他不去抗拒怜悯心的自然冲动,他便永远不会对其他任何人,甚至是

    任何感性的存在作恶,除非是在他的自我保存受到威胁,他被迫优先考

    虑自己时,才会做出这样的正当举动。通过这一方式,我们也可以结束

    有关动物是否遵从自然法的古老争论。这是因为,很显然,动物在既没

    有智慧又没有理性的情况下是无法意识到这个规律的,但是由于它们拥

    有的感知与我们的天性有些共通之处,因此人们有理由认为它们也遵从

    自然法,同时,人类也被迫对这些动物存在某种义务。事实上,如果我

    被迫不对我的同类作恶,这更应该是因为他是一个感性的存在,而不是

    因为他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这个性质既然在畜牲和人类之间共通,那么

    它至少应该给予畜牲一种权利,即在对人类毫无益处的情况下,人类不

    应当虐待畜牲。

    这个研究主要是关于最初的人类,关于他们的真正需求及他们义务

    中的主要原则。人们在探讨道德不平等这一政治主体的真正基础的起

    源,以及这一政治主体中成员相互间的义务,还有成千上万其他相似问

    题时会遇到重重困难,为了消除这些困难,这个研究是唯一好的途径。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至关重要而又有待阐明的。

    当我们以一种平静、公正的眼光看待人类社会时,一开始它似乎只

    展现出了强者的暴力和对弱者的压迫。一些人精神反抗所遭受的严酷,让人们对另一些人的盲目感到惋惜。由于在人类中,没有任何东西比由

    偶然而不是智慧产生的外部关系来得更加不稳定,因此,乍一看,人类

    的组成似乎是建立在一片片移动的沙子的基础之上的。我们称这个外部

    关系为强或弱,富裕或贫穷。

    只有当进一步观察,剥去围绕在建筑物周围的沙尘时,我们才能够

    瞥见这幢建筑物不可动摇的根基,才能够学会尊重它的基础。然而,如果没有对人类、人类的自然禀赋以及他的持续发展的深入研究,我们永

    远无法做出这些区分,永远无法在事物的现有组成中将神意的东西与人

    类艺术产生的东西分离开来。我思考的这一重要问题引发的所有其他政

    治和道德推理对我的研究都非常有帮助,我所推测的政体历史对于人类

    而言绝对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一课。

    当我们考虑到,如果任由我们自然发展,我们将会成为什么样子,我们就应该学会感激这个人:早在他用乐善好施之手改正我们的制度,并给予这一制度不可动摇的基础时,他便已经预测到了现行制度可能导

    致的骚乱,并用一些看起来似乎使我们遭遇无限苦难的方式,使幸福常

    与我们同在。

    神让你做什么样的人?

    现在,你在人类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对此,你应该有所思考。本论 [1]

    我要讨论的是人,我所讨论的主题启示我将与人类对话。我总认

    为,惧怕敬重真理的人是不会提出这类问题的,所以,我站到了这里,在所有邀请我的智者面前,信心满满地为人类辩护。如果最后,我没有

    辜负这个主题和诸位评审员,我将非常高兴。

    我认为在人类中存在两种不平等: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是生理的

    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由自然造成的,主要体现在年龄、身体、体力、智力以及心灵方面;另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精神的或是政治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依靠一种公约,在人类共识的基础上被建立起来,或者至少

    为人类共识所认可,主要体现为少数人通过损害他人利益而享有的各种

    特权,例如更加富有、更加尊贵、更加强大,或者甚至让他人臣服。

    我们不必追问“自然的不平等”的源头,因为“自然的不平等”一词本

    身就是答案了。我们更不必追问两种不平等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联

    系,因为换句话说,这就相当于我们去追问发号施令的人是否一定优于

    服从的人,在同一人群中,人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是与

    他们拥有的权力和财富相称。这样的问题适合那些被主人监听的奴隶去

    讨论,却并不适合那些追求真理的理性、自由的人。

    那么,这篇论文具体是关于什么呢?

    首先,要指出在事物发展进程中,法律得以代替暴力、自然得以服

    从规律的转折性时刻;其次,要解释通过怎样的一系列“奇迹”,才能使

    强者服务于弱者,使人民能够以牺牲真正幸福为代价,最终获取一种空

    想的安宁。所有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都意识到了回归“自然状态” 的重要

    性,却没有任何一个做到了这一点。有些人毫不犹豫地假定处于“自然

    状态”的人类拥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却没有指出他们为何有这

    种观念,甚至也没有说明这种观念对他们有何用处;有些人谈到了自然

    权利,认为每个人都有保存属于自己东西的权利,却并没有阐明“属

    于”的含义;还有些人首先赋予强者统治弱者的权力,接着就使政府诞

    生,却没有考虑到人类接受“权力”和“政府”等概念所需要的时间。

    总之,那些不断地谈论着需求、贪婪、压迫、欲望和傲慢的人,其

    实是将他们从社会中获得的观点搬到了“自然状态”。他们讨论的是野蛮

    人,描绘的却是文明人。在绝大多数学者的脑海里,他们甚至从未

    对“自然状态”的存在产生过疑问,然而通过阅读《圣经》,我们会发

    现,第一个人从降世之初便从上帝那里获得了智慧与训诫,因此他本身

    并不处于“自然状态”;而且如果我们像所有基督教哲学家那样笃信摩西

    的著述,我们也会发现,就算在大洪水之前,人类也从未处于纯粹

    的“自然状态”,除非他们曾因为某种非比寻常的事故回复到那个状态,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悖论,我们很难为之辩护,也无法将之证明。

    让我们抛开所有这些事实,因为这些与我们想要探讨的问题毫不相

    关。我们不应当把那些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一主题的研究当作历史真

    相,因为这些研究只能算作有条件的假言推理。这些研究就像物理学家

    研究世界的组成那样,可以阐释事物的性质,却无法解释事物的真正源

    头。宗教让我们相信:上帝刚把人类创造出来,就立即使他们摆脱

    了“自然状态”,而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存在不平等,是因为这是上帝的意

    志。但是,宗教并没有禁止我们只根据人类及其周围事物的性质做出这

    样的猜测:如果任由人类自由发展,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这正是我被

    问及的问题,也是我在此篇论文中将要探讨的主题。论文主题涉及整个人类,因此我将试着使用一种适合各个民族的语

    言;我将忘记时间与地点,只想着在听我讲话的人们,并假想自己身处

    雅典学院的课堂,背诵着老师留下的功课,同时请柏拉图Platon与色诺

    克拉特Xénocrate[2] 那样的人充当评判,请人类充当听众。

    哦,人类啊!无论你来自哪里,无论你的观点为何,请听我说!这

    就是我所读到的关于你们的历史,这并不是从你们同类那骗人的书籍中

    获得的启示,而是从那从不撒谎的大自然中窥见的真理。所有来自大自

    然的东西都将是真实的。除非是因为我不小心掺杂了自己的意见。我要

    探讨的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了。你们的变化可真大啊!

    因此,我要向你描述的是你同类的生活,我将从你后天获得的品质

    出发进行描述,尽管那些品质早已在教育和习惯中日渐堕落,但是它们

    还没有被完全摧毁。我总觉得存在着一个人类个体想要停留的时代,你

    将去寻找你希望整个人类停留的时代。当你不满于现状,而且对你可怜

    的后代将要面临的时代感到更加不满的时候,你可能会产生想要回到过

    去的愿望。这种想法应该会颂扬你们的祖先,批判你们的同时代的人,并且使那些将在你们之后继续苟活的可怜的人感到震惊。第一部分

    为了正确地判断人类的自然状态,追溯其源头,从人类最初的胚胎

    阶段进行研究固然至关重要。

    但是,我并不打算通过人类的连续发展来探寻其构造。我并不打算

    停下来,从动物体系出发去寻找他最初的模样,从而研究他最终是如何

    成为现在的样子。我也并不打算去求证:他那伸长的指甲是否如亚里士

    多德所说的那样,一开始并不是钩形的爪子;他是否并不像熊那样,毛

    发旺盛;他是否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四肢行走[卢梭注3] ,眼睛

    盯着地上,视力所及之地不足几步之距,因而他的观念的性质和范围无

    法同时被决定。

    对于以上问题,我只能给出一些模糊的甚至是假想的推论。比较解

    剖学发展得太过迟缓,而自然主义者们的观察又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从

    而使得我们难以在这些依据之上建立一个可靠的推论基础。

    因此,如果我不借助于有关这方面的超自然知识,也不去考虑人类

    因为将四肢用于新的用途和食用新的食物而在内部和外部构造上必然发

    生的那些变化,我将假定——任何时代的人类都如我今天所看到的那

    样,直立行走,像我们一样使用双手,环顾整个自然,用眼睛丈量着天

    空的浩瀚。

    对于这样的人类,当我们将所有那些后天得到的超自然力量,以及

    所有那些只有经过长期进化才能获得的非自然能力从他们身上除去,总

    之,就是将其设想为出自大自然之手时,一个并不比别的动物更加强大

    或是敏捷,但其构造却是所有生物中最有优势的一个动物。我看见他在橡木树下进食,在任意一条溪流边解渴,在为他提供食物的树下睡觉。

    就这样,他的需求便已经被完全满足了。

    肥沃的大地[卢梭注4] 上面覆盖着浓密的森林,斧头永远别想将之

    毁坏。森林所到之处为各种动物提供了仓库和巢穴。分散在动物中的人

    类便观察并模仿着它们的技能,因而逐渐具有了兽类的本能。尽管每种

    动物可能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而人类却一无是处,但是人类懂得将所

    有属于其他物种的优势化为己有。

    此外,大部分其他动物享用的食物[卢梭注5] 都能够让人类充饥,因此,人类比其他任何一个物种都更加容易觅得食物。

    人类从小就习惯了空气的恶劣和季节的严酷,他们在忍受疲劳方面

    训练有素,为保卫自己的生命和猎物,被迫在赤身裸体、手无寸铁的情

    况下对抗其他猛兽,或者为躲避猛兽,不得不迅速逃跑。就这样,他们

    练就了强健的体质,而且这种体质几乎持久不变。孩子一出生就从父亲

    那里遗传了他们优良的体质,并通过相同的训练将之进一步加固,从而

    最终获得人类所能够达到的最强健的体格[1] 。自然对待他们,就像是

    斯巴达的法律对待公民的孩子一样,它使那些生来体格健全的人变得更

    加强大与健壮,同时使所有其他人走向灭亡。

    这与我们现在的社会有所不同,在我们的社会里,国家使孩子成为

    父亲的负担,因而在这些孩子出生前,就不加区分地将他们扼杀了。

    野蛮人的身体是他们拥有的唯一工具,他们将这一工具用于多种途

    径。然而,由于缺乏训练,如今我们的身体已经不具备这些用途了。正

    是我们的技能使得我们失去了野蛮人所必须掌握的力量与敏捷。

    试想一下,如果拥有斧子,他们还能够徒手折断如此粗的树枝吗?

    如果拥有弹弓,他们还能够如此有力地用手抛出石头吗?如果拥有梯子,他们还能够轻易地爬上一棵树吗?如果拥有马匹,他们还能够跑得

    这么快吗?如果给文明人一些时间,让他们集齐周围所有的机器,那么

    毫无疑问,他们将轻易地战胜野蛮人;但是,如果您想看一场更加不公

    平的战斗,您可以试想文明人和野蛮人都处于赤身裸体、手无寸铁的状

    态,那么您就会明白野蛮人不断地积攒这些力量,时刻准备应付任何事

    情并且总是全身心地投入战斗[卢梭注6] 的优势了。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Hobbes认为:人类生来强悍,他们一心只想着进

    攻与战斗。但是,杰出哲学家如昆伯尔兰Cumberland和普芬道夫

    Pufendorff等的观点却恰恰与之相反——他们认为,没有任何一种生物

    比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更加腼腆了!他总是颤抖着身子,任何细微的

    响动都会让他立即逃走。对于他所不知道的事物,情况也是这样的。我

    也绝不怀疑,当任何一种新奇景象出现在他眼前时,他会被吓到,因为

    他无法判断等待他的事情是好还是坏,也无法衡量自己的力量与所要冒

    的风险。但这种情形在自然状态下,毕竟是很少见的。

    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事物都以如此统一单调的方式运行着,大地并

    不会轻易受到任何由聚居人群的情欲和善变造成的突发性或持续性变化

    的影响。

    然而,充满活力的野蛮人分散在动物中间,大清早就处于与这些动

    物的较量之中了。很快地,他开始比较,并且发现他在灵敏度方面的优

    势其实超过了其他某些动物在力量方面的优势,就这样,他开始学会不

    再害怕。

    让一头熊或一匹狼与一个强壮的野蛮人对战,尽管对方非常敏捷和

    勇敢,但是我们会发现,手持石头和结实木棍的野蛮人在这些猛兽面前

    毫不逊色,双方至少算得上势均力敌。在经过数次类似的经历后,那些

    本就不喜欢互相厮杀的猛兽发现人类与它们同样凶猛,因此也就不再主

    动袭击对方了。对于那些在力量方面的优势确实远远大于野蛮人在灵敏度方面优势的动物而言,野蛮人在它们面前与其他更加弱小的动物一

    样,但这些动物同样生存了下来。

    此外,人类还拥有这样一个优势,即一方面在奔跑方面与其他动物

    同样精力充沛,另一方面又在树上找到了几乎能够保障安全的居所,从

    而在与敌人狭路相逢时能够做到进退自如,可以自由地选择是逃跑还是

    战斗。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似乎没有任何一种动物是生来与人类为

    敌的,除非它们是为了自卫或是处于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此外,也没有

    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它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似乎其中一个物种生来就应

    该以另一个物种为食那样。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黑人和野蛮人经常在树林里遇到野兽而不感到恐

    惧的原因吧!从这方面来说,委内瑞拉的加勒比人应该生活得最安全

    了,他们在生活中不会感觉到任何的不便。旅行家弗朗索瓦·柯勒阿

    Fran?ois Corréal曾经说:尽管他们几乎赤身裸体,但他们非常大胆地出

    没于森林之中,身上装备的武器只有弓和箭。但人们从未听说过他们当

    中有人被野兽吞食。

    还有另外一种更加可怕的敌人,在这个敌人面前,人类将无处遁

    形。这个敌人就是:幼弱、衰老和各种疾病等天然缺陷。在这些象征着

    人类弱点的悲哀符号中,前两者是所有动物所共有的,而后者则主要属

    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

    有关幼弱这一主题,我甚至还观察到,人类母亲走到哪里都带上孩

    子的习惯大大地方便了其对孩子的喂食,这比那些被迫不断地往返于觅

    食地与哺乳地之间,最终筋疲力尽的动物要方便许多。固然,如果母亲

    不幸遇难,那么她的孩子将极有可能同时丧生,但是这种危险是其他上

    百种其他动物所共有的,因为这些动物的孩子同样在长时间内不能自行觅食。虽然我们的幼年期比较长,但是我们的生命也比较长,在这一点

    上,人类和其他动物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卢梭注7] 。尽管幼年发育期的

    长短及幼儿数量的多少方面[卢梭注8] 还遵循着其他的规律,但这就不

    属于我讨论的范围了。

    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活动和出汗的机会都减少了,对食物的需求

    也随着寻找食物能力的降低而减少。野蛮的生活使他们得以远离痛风和

    关节炎,而衰老则成为所有痛苦中人类最无力解除的一个。就这样,他

    们终将慢慢死去,人们无法察觉他们生命的消逝,就连他们自己也被蒙

    在鼓里。

    至于疾病,我不会重复那些大多数身体健康的人发出的反对医学的

    空洞而又虚假的说辞。

    但是,我只是想问,是否存在着某种可靠的观察,能够让我们证明

    在医学这门艺术最不受重视的国家,人民的平均寿命一定低于那些悉心

    呵护身体的国度?以及,如果我们被传染上的疾病超过医学能够为我们

    提供的治疗能力,情况又会是如何?

    生活方式的极度不平等导致有的人悠闲过度,而有的人却劳累不

    已;我们的食欲和性欲都太过容易地被刺激着和满足着;富人家的食物

    过于精致,他们只摄入增加热量的精华部分,从而减弱了自身的消化功

    能,而穷人家只能吃粗茶淡饭,而且经常食不果腹,因此一有机会他们

    便不免贪吃,从而加重了肠胃的负担。彻夜不眠以及种种过度行为;各

    种情欲的放纵、身体的疲惫以及精神的衰竭;所有状态下的人类都感受

    到了无尽的忧伤与痛苦,他们的灵魂也因此被无休止地侵蚀着。

    于是,我们得出令人无比沮丧的结论:我们所经历的大多数苦难都

    是我们咎由自取的结果,同时,如果我们能够维持自然赋予我们的简

    朴、单纯、孤单的生活方式,我们本可以避免所有这些苦难。如果自然赋予我们的是健康,那么我几乎可以确定:思考的状态是

    一种反自然的状态,而进行思考的人类则是堕落的动物。

    当我们想到野蛮人(至少是那些我们还没有用烈酒败坏了他们体质

    的野蛮人)的强健体质,当我们发现他们除了受伤与衰老之外几乎不受

    任何其他疾病之苦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循着文明社会的发展历程,我

    们可以轻易地描绘出人类的疾病史。这至少是柏拉图[2] 的观点,他曾

    根据波达利尔Podalyre[3] 和马卡翁Macaon[4] 在特洛伊城被围困时使用

    过或者赞许过的一些药物来推断,这些药物所引起的各种疾病,在当时

    尚未被人们所认识;赛尔斯Celse[5] 也曾说过,对现代人至关重要的节

    食疗法,不过是出自伊波克拉特Hippocrate[6] 的发明。

    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疾病源头那么少,因此他们既不需要药物,更不需要医生。从这一角度看来,人类的处境并不比其他任何一个物种

    差。从猎人那里我们不难了解到,他们在捕猎过程中是否经常遇到很多

    残疾的猎物。他们曾经遇到过不少动物,这些动物虽然身体受过严重创

    伤,但最终还是很好地结了疤。当它们的骨头甚至是四肢被折断时,在

    没有外科医生的情况下,它们仅仅依靠时间以及自身机能也能很好地恢

    复,而不用深受手术刀切口的折磨,也不用被麻醉剂毒害,更不用被禁

    食弄得筋疲力尽。

    最后,无论精良的医术对于我们而言有多么地重要,我们总可以断

    言,虽然野蛮人在受伤时孤立无援,只能依靠自然,但是另一方面,他

    也只需要为自身的这一损伤担忧。这样说来,他的处境似乎要好过我

    们。

    因此,不要再将野蛮人与我们现在看见的人混为一谈了!自然对所

    有处于自己看管下的动物有着特殊的眷顾,这份偏爱似乎在向世人展示

    自然是如何地珍视自己对这些动物的看管权。无论是马、猫、牛还是

    驴,生活在丛林中的它们总是比被圈养在家中的它们体格更加强健,精力更加充沛,力量和勇气更加旺盛。它们一旦变成圈养动物,所有这些

    优势就会丢失大半。

    可以说,我们对这些动物所有的照顾与喂养都只会让它们退化。人

    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在群居与奴隶化的过程中,他逐渐变得虚弱、胆

    小、卑躬屈膝,安乐而又萎靡的生活方式使他不再充满力量与勇气。而

    且,野蛮人与文明人之间的差异必然大于野兽与家畜之间的差异,因为

    虽然自然对人类和兽类一视同仁,但人类给自己安排的种种享受比给那

    些他们驯服的动物要多得多,这就是为什么人类退化得更加显著的原因

    了。

    因此,就算原始人赤裸着身子,居无定所,缺乏所有那些我们认为

    必不可少实则无用的东西,他们的处境也并没有那么地糟糕,他们的自

    我保存更不会受到多大的妨碍。即使他们没有厚实的皮毛,但是在炎热

    的国家,他们根本用不上,而在寒冷的国家,他们又懂得将他们战胜的

    动物毛皮占为己有;尽管他们只有两条腿奔跑,但是他们还有两只手可

    以用来防御以及满足各种需求;他们的孩子可能较晚学会走路,而且一

    开始还走得比较吃力,但是他们的母亲能够非常方便地将他们抱起——

    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优势,当那些动物被敌人追赶时,它们要么得扔

    下孩子自行逃跑,要么就得慢下脚步以等待孩子[7] 。最后,除非假设

    遇到我在下面所要谈的那些独特而又偶然的情况(这些情况极有可能永

    不会发生),否则我们就有理由认为:第一个为自己做衣服、建房子的

    人,实际上不过是为自己创造了些很不必要的东西。因为之前在没有这

    些东西的情况下,他照样活得好好的,我们很难明白为什么在长大后反

    而不能忍受他从小就能忍受的那种生活。

    孤独、清闲的野蛮人总是处于危险边缘,他们应该很喜欢睡觉,而

    且睡眠应该很浅,就像动物那样,由于鲜有思考,因此可以被认为总是

    处于睡眠状态。自我保存 几乎是他唯一关心的事情,而他最熟练的技能应该就是

    攻击和防御了,即要么是为了制服别的动物,要么就是为了避免让自己

    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而相反地,他的器官却还停留在一个非常粗糙的

    状态,毫无精致可言,因为器官的自我完善往往需要依靠安逸和肉欲。

    正因如此,他在感官方面分化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触觉和味觉都极

    其粗糙,而视觉、听觉和嗅觉却异常灵敏。这是动物的一般状态,根据

    旅行家们的记载,也是大多数野蛮人的状态。

    因此,当我们听说生活在好望角的霍屯督人(Hottentot)能用肉眼

    发现公海上面的船只,视力能及之范围堪比荷兰人使用望远镜看到的距

    离时;当我们得知生活在美洲的原始人能够根据气味嗅出西班牙人的行

    踪,鼻子灵敏度堪比最棒的猎狗时;当我们看见所有这些野蛮人,不因

    裸体而感到痛苦,吃很多的辣椒来锻炼自己的味觉,而且饮欧洲人的烈

    酒就像喝水一样时,我们大可不必感到惊讶。

    到目前为止,我只讨论了生理层面的人类,下面,我们将尝试着从

    形而上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对人类进行探讨。

    在我看来,所有动物不过是一部部精密的机器,大自然赋予这部机

    器感官,让它能够自行恢复,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对一切企图毁灭它或者

    干扰它的东西实行自卫。在人体这部机器中,我恰好看到了相同的东

    西,但存在这样一个区别:兽类的活动是完全由自然主宰的,而人类则

    可以作为一个自由的主体参与其本身的动作,即一个是靠本能进行取

    舍,而另一个则是靠自由行动进行选择。正因如此,兽类永远无法摆脱

    自然加在它身上的规则,即使有时这样对它非常有利;而人类却经常远

    离规则,即使有时这会对他产生危害。这就是为什么,一只鸽子即使待

    在盛满最可口鲜肉的盆子旁也有可能被饿死,而一只猫即使待在一大堆

    水果或谷物旁也有可能因缺乏食物而丧命。事实上,无论是鸽子还是

    猫,如果它们勇于尝试,它们完全可以以那些它们所鄙夷的食物为食。人类就是这样坠入了过度行为的深渊,从而给自己招致了发烧和死亡。

    要知道,精神使感官堕落,而当自然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时,意志却还

    会提出要求。

    所有动物都有观念,因为它们都是有感官的。它们甚至可以在某种

    程度上将不同的观念进行组合。从这一角度出发,人类与兽类别无二

    致,只是对观念进行组合的程度有所不同。一些哲学家甚至进一步指

    出,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差距比一个人与一个兽类之间的差距还要

    大。因此,在所有动物中,将人区别开来的主要特点并不是人类的理解

    力,而是人类作为自由主体 的特征。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而兽类总

    是选择服从。人类本来面临着同样的压力,但他自认为有选择顺从或者

    反抗的自由。正是因为人类意识到了这一自由,其灵魂的精神性才得以

    体现。因为即使物理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感官的机制以及观念的形

    成,但是在意志或者选择的力量方面,以及对这一力量的感知中,我们

    只能发现一些纯精神层面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是机械规律所无法解释

    的。

    尽管围绕着所有这些问题的种种难点,使我们在人类与动物之间的

    区别上还存在着分歧,然而,还存在着另一种非常明显的特征可以在不

    引起任何分歧的情况下将两者区分开来。这一特征就是:自我完善的能

    力。这一能力可以借助于环境的影响,持续不断地促进其他所有能力的

    发展,而且这种能力不仅存在于人类个体身上,而且还存在于整个人类

    物种之中。至于动物个体,它们往往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完成了对整个

    生命的体验,而整个物种在上千年后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为什么只有人

    类才易于变得愚蠢?难道不是因为人类有回到原始状态的风险,而兽类

    在整个过程中既无所得,也无所失,因而一直活在自己的本能中吗?当

    人类由于衰老或其他事故而失去所有那些通过“自我完善”获得的能力

    时,他的处境难道不比兽类更差吗?当我们被迫承认:这一卓越的、几乎无限的能力却是人类所有苦痛

    的来源;正是这一能力在时间的长流中将人类从原初状态中拖拽出来,使他不能再过上安静、单纯的生活;正是这一能力在几个世纪中为人类

    孵化了所有的理智与错误、所有的罪恶与道德,久而久之,将人类变成

    了统治自己与大自然[卢梭注9] 的暴君,这对我们而言,该是多么可悲

    啊!生活在奥里诺科河沿岸的居民,用木片贴在他们小孩的太阳穴上,认为这样至少可以保持孩子部分的淳朴无知和原初的幸福。如果我们被

    迫将发明这一办法的人奉为乐善好施的人物,这未免显得太过可怕了。

    在自然的支配下,野蛮人只服从自己的本能。或许是为了弥补他在

    本能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自然又让他拥有了其他能力。一开始,这些

    能力可以弥补野蛮人在本能上的不足,然后可以将他们提高到远远超过

    本能的状态之上。

    因此,野蛮人一开始从事的是纯动物[卢梭注10] 行为:观察和感觉

    将是他最初的状态,这与所有其他动物毫无差别。愿意和不愿意、欲望

    和害怕将是他灵魂最初甚至是唯一的运作,直到有一天新的环境带来新

    的发展。

    无论伦理学家们作何论述,他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智力在很大程度上

    来源于他们的情欲,而他们的情欲也以同样的方式受到他们智力的促

    进:正是在情欲的不断释放中,我们的理性得到了完善;我们之所以有

    认知的欲望,是因为我们想要享受。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既没有欲望又没

    有恐惧的人却费尽心思地推理。而情欲的源头则是我们的需求,促进其

    发展的是我们的认知。

    这是因为,当一个人想要或者惧怕一个事物时,要么是因为他产生

    了“不能得到”的念头,要么就是因为大自然的简单驱使。野蛮人没有受

    到任何理性光芒的照耀,因此他只能体会到由各种自然冲动产生的情欲

    [卢梭注11] ;他的欲望不会超越身体上的需求;在这个世上,他能够认知的唯一的“好”就是粮食、雌性和休息,而他惧怕的唯一的“恶”就是疼

    痛和饥饿。这里我说的是疼痛,而不是死亡。因为对死亡以及与之相伴

    的恐惧的认知是人类摆脱动物状态所获得的最初的认知。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轻易地列举出一些事实来支持这一看法,同时

    让大家看到:在世界上的每个国家,精神的进步都与那里的人民从自然

    或是环境中获取的需求,以及为满足这些需求而产生的情欲成正比。我

    会指出:艺术起源于埃及,并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而发展壮大;我们跟随

    着其发展的足迹来到了希腊,我们在那里看见艺术在阿提卡半岛

    (Attique)的沙漠和岩石之间发芽、生长、繁茂,却并未在富饶的欧罗

    塔斯河谷(Eurotas)生根;我还注意到,一般情况下,北方民族比南方

    民族更加灵巧,因为他们必须这样,似乎这是大自然的安排,让那些头

    脑更聪明的人无法享受肥沃的土地,以示公平。

    但是,即使没有这些历史的模糊证据佐证,又有谁不会认为所有的

    一切似乎都在阻止野蛮人改变现状,让他们失去摆脱这一状态的必要方

    式呢?他的想象力不会让他看到任何事物,他在心里也不会有任何的疑

    问。他可以非常轻易地满足自己微薄的需求,至于对更高需求的向往,他离这样的认知还离得太远:对于这些需求,他既不会作出预见,也不

    会有丝毫的好奇。他对大自然已经太过熟悉,以至于对在这里上演的一

    幕幕场景熟视无睹。这里永远是同样的秩序,以及同样的动荡。即使在

    最令人震惊的奇观面前,他仍能做到面不改色。人们从他身上根本找不

    到人类需要的哲学,除非他知道哪怕观察一次他的每日所见。没有任何

    事物可以让他的灵魂受到震动,他每日所关注的只有当下的生存,而没

    有任何未来的概念,无论这个“未来”是多么地近在咫尺。受眼界所限,他的计划最多会延伸到一日之末。居住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居民到现在仍

    然只有这样的预见力:早上,他们兴冲冲地卖掉自己的棉床,可是到了

    晚上却哭着要去买回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预见到下一个夜晚可能用

    得上。我们越是深入地思考这一问题,就越会感觉到纯粹的感觉与最简单

    的认知之间的差距。我们无法想象人类是如何只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既

    没有任何交流也没有任何需求刺激的情况下,完成如此大的跨越。

    在人类得以见到除天火以外的火种之前,中间究竟经历了多少个世

    纪?为学会这一元素最普通的用处,他们得经历多少的巧合?他们在学

    会生火艺术之前,多少次任由火种默默地熄灭?又有多少次,所有这些

    秘密跟随着它们的发现者一同死去?对于农业,我们是怎么看的呢?这

    是一门需要辛勤劳作与卓越远见的艺术。这门艺术与其他艺术息息相

    关,而且显然只能在至少是已经开始成形的社会中得以实现。没有农

    业,我们既不能从土地中收获丰盛的粮食,也不能让土地朝着我们所期

    望的方向发展。但是,让我们做出这样的假设:人类的数量增长过快,天然种植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顺便说一句,这一假设指出了人类

    在这一生活方式下的巨大优势)。然后,在既没有锻铁炉也没有冶炼厂

    的情况下,耕种工具从天而降,落到了野蛮人手里。接着,虽然他们都

    对持续劳作深恶痛绝,但是他们克服了这一消极情绪。他们开始学会预

    见自己在很久之后可能的需求。他们通过猜测了解如何耕种土地、播撒

    种子、种植树木。再到后来,他们发现了磨小麦和酝酿葡萄酒的艺术。

    所有这些都来源于上帝的教诲,但是鲜有思考的他们却不知道自己是如

    何学会这一切的。人类每日辛勤耕耘,为劳作而苦,可是最后收获的粮

    食却进入了第一个无情的闯入者的囊中,无论这个闯入者是兽类还是人

    类。试问,每一个人类个体是如何在明知道耕种无法满足自己更迫切需

    求的情况下说服自己从事这项繁重工作的呢?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怎

    么会有人如此愚蠢,愿意自寻烦恼辛苦耕耘呢?换句话说,当土地并没

    有被分配,即在自然状态没有完全消失的情况下,如何能驱使人类去耕

    种土地的呢?

    如果我们假设野蛮人与我们这些受过哲学熏陶的人一样善于思考;

    如果我们按照哲学家的模样,构思出一个野蛮人哲学家,让他去发现最崇高的真理,然后通过一系列抽象的论证,从对普遍规则的热爱或者人

    尽皆知的造物主的意愿出发,提出一些有关正义和真理的格言;总之,就是假设在他的头脑里有所有那些他应该拥有的智慧和理性(尽管事实

    上,我们在他身上只看到了迟钝和愚蠢),那么,人类究竟能够从这种

    不能相互传授并会随发明者消亡的形而上思考中得到什么益处呢?人类

    与所有其他动物一起生活在茂密的丛林中,他会取得什么样的进步呢?

    那些居无定所、相互间无任何需求、一辈子很难见上第二面、互不相

    识、互相不说话的人类究竟能够相互完善与启迪到何种程度呢?

    试想有多少观念的诞生依赖于对语言的使用,而语法的发明又在多

    大程度上促进了大脑的运作!再想想那难以想象的痛苦,以及在第一种

    语言被发明出来前那漫长的岁月。当我们将这些思考与前面的思考结合

    起来时,我们会发现:为逐渐开发人类大脑本就拥有的运作功能,我们

    得经历多少个世纪!

    下面,请允许我简单地讨论一下语言在起源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

    在这里,我可能只是援引或是简单地重复孔狄亚克Condillac神父[8] 对

    这一主题的研究,因为这些研究完全表达了我的想法,而且正是这些研

    究启发了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这位哲学家在寻找符号系统(signes

    instituées)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他解决这些困难所采取的

    方式表明,他所做出的假设正是我所质疑的方面,比如认为在语言创造

    者中间已经形成了某种形式的社会。

    因此,我认为,在求助于此位伟大哲学家对这一主题思考的同时,我还应该加入自己的思考,在与我所讨论的主题相符的情景下,进一步

    探讨他所提到的那些困难。

    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要知道人类对语言的创造是如何变得

    迫不及待的。因为在人类相互间没有任何联系,而且也没有任何必要进

    行联系的情况下,语言并不是不可或缺的,这使我们无法想象这一创造的必要性及可能性。我会像大多数人那样,认为语言起源于家庭中父

    亲、母亲或孩子之间的交流。

    但是,这一观点不仅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且还犯下了与那些探讨

    自然状态的人所犯的同样的错误。他们误将社会中既成的观念掺杂到这

    一原始状态中,而且认为家庭一开始就聚集在一个固定的居所,家庭成

    员之间一开始就像我们现代人一样,围绕着一些共同利益建立起了紧密

    而又稳定的关系。而在原始状态下,人类既没有固定居所,也没有简陋

    小屋,更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走到哪里,睡到哪里,而且

    往往只会待一个晚上。男性和女性之间的交配也是非常偶然的:他们不

    期而遇,恰逢时机成熟,在欲望的驱使下进行交配。在整个过程中,语

    言并不是他们交流的必要媒介。之后,他们便分道扬镳,这一过程也非

    常简单[卢梭注12] 。一开始,母亲之所以喂养孩子,完全是出于自身的

    需求。接着,习惯使孩子在母亲心中变得珍贵,母亲便开始从孩子的需

    求出发进行喂食。一旦孩子有能力自行觅食后,他们便会不假思索地离

    开母亲身边。但是,在那个时候,母亲与孩子不分散的唯一途径就是保

    证孩子不要消失在母亲的视野里。因此,孩子一旦离母亲而去,他们就

    几乎再也不可能重逢了。过不了多久,他们便无法再认出对方。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的是,孩子有进行解释的需求,因此他们想要对

    母亲讲的话远远多于母亲需要对他们讲的话。这样一来,孩子应该算得

    上语言发明的生力军,而且他所使用的语言应该大部分出于自己的创

    造。这样就导致了有多少人讲话就有多少种语言存在的情况,而居无定

    所的生活方式则加剧了语言的分散,使得没有任何一种方言能够持续存

    在。如果我们说,是母亲教会孩子那些他在提问时需要用到的词语,这

    能很好地描绘出人们如何教授一门已经成形的语言,却无法解释这些语

    言本身是如何形成的。

    假设第一个困难已经被克服,让我们暂且搁置横亘在纯粹自然状态与语言需求之间的鸿沟,假定语言对于人类是必不可少的[卢梭注13] ,那么接下来需要探讨的就是语言是如何形成的。

    我们会发现,这一困难比前一个困难更加艰巨,因为如果说人类需

    要语言来学会思考,那么他们更需要知道如何思考来发现语言这门艺

    术。而且,纵然我们能够理解声音的回响是如何被用作交换我们观念的

    约定工具的,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探讨,当初对于那些不以感性实体为

    载体,因而既不能通过手势,也不能通过声音表达出来的观念,又将约

    定以什么样的工具来传播呢?

    事实上,我们几乎无法作出任何合理的猜想,来试图阐释思想交流

    与精神交流这门艺术的源头。语言这门崇高的艺术距离它的起源已经那

    么地遥远,但是哲学家们却还在一个离其完善化如此不可思议的距离上

    来研究它,从而使得没有任何一个人足够大胆,能够断言这门艺术终究

    会达到它完善化的境界——纵使时间长河必然带来的革命站在语言艺术

    这边,纵使学者们能够摒弃他们的一切偏见或者让这些偏见保持沉默,纵使学术界能够在连续的几个世纪内毫不间断地处理这一棘手的问题,恐怕也没有人敢做这样的断言。

    人类的第一门语言就是自然的喊叫,这也是在其需要说服其他群居

    人类之前最普遍、最有力以及唯一需要的语言。由于这种喊叫只会在紧

    急情况下出自本能地发出,因此它只能让人们在面临巨大危险时请求帮

    助,或者在忍受剧烈疼痛时乞求舒缓。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情绪往往处于较为节制的状态,因而

    这门语言就派不上太大用场了。随着人类理念的不断扩展与增加,人与

    人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因而,他们需要找到更多的符号和一门更

    加广泛的语言——他们增加了声音的抑扬,然后再加上了对手势的运

    用。要知道,手势从本质上就具有更强的表现力,而且其表达的含义也

    不大需要预先规定。因此,他们便运用手势来表达可以看见的和可以移动的东西,用模拟的声音来表示那些听得见的东西。

    但是,手势只能表达那些在场的或者描述起来比较简单的事物,以

    及那些可视的动作,这就导致人们对手势的运用并不普遍,因为黑暗的

    降临或者中间有什么东西的阻隔都会让它失效,况且对手势的使用还要

    求引起对方的注意。

    最终,人们决定设法用声音的音节来代替对手势的使用。由于不同

    的声音与不同的概念相关联,它们就像指定符号(signes institués)那

    样,可以更好地表现各种概念。但是,这一代替是建立在达成全体共识

    的基础之上的,替换的方式对于那些从未练习过他们粗糙器官的人类而

    言有一定的困难,而反过来思考这一方式本身对于他们而言就显得更加

    困难了,因为达成全体共识是需要被号召的,而且为形成对一门语言的

    使用,语言本身似乎也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会看到,人们最初使用的词汇,比语言已经形成后人们所使用

    的词汇,在他们脑海中的意义要广泛得多。与此同时,出于对句子组成

    成分的忽略,它们一开始赋予每一个单词整个句子的意思。当他们开始

    区分主语与表语、动词与名词时,那已经是非凡的努力了。名词一开始

    只包括专有名词,而不定式则是动词的唯一时态。至于形容词,其概念

    的发展必定经过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所有形容词都是抽象的词语,而抽

    象化则是一个艰巨的、非自然的过程。

    每一个物体首先得到一个区别于其他物体的名称,至于它的属性和

    种类,最初的命名者并没有进行区分。

    这样一来,所有的个体都孤立地依照它在自然景象中的样子反映在

    他们的头脑中。如果一棵橡树被命名为A,而另一棵橡树被命名为B,这是因为人们从两个事物出发获得的第一个概念,就是它们并不是同一

    的,而观察到它们的共同点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人们的知识越是有限,他们所使用的词汇就越庞杂。意识到

    这种命名法所带来的困境绝非易事,因为在能够使用共同的、同属的名

    称来定义所有生物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它们的属性和差异,必须大量观

    察,然后做出定义,即需要比那个时代的人所能掌握的远为丰富的关于

    自然史和形而上学的知识[9] 。

    此外,一般概念(idées générales)只有借助于词汇才能够进入我们

    的脑海,而这些词汇又只有借助于句子才能够被理解。这就是动物之所

    以无法形成类似的概念,也永远无法得到依存于这些概念的完善化能力

    的原因之一。

    当一只猴子毫不犹豫地放下一颗坚果,而走向另外一颗坚果时,难

    道我们会认为它具有对这类水果的一般概念,可以将其理想的范型与这

    两个个体进行对比吗?当然不会!但是,当它看见其中一颗坚果时,这

    颗坚果唤起了它对另一颗坚果的感觉。接着,它的视线会以某种方式进

    行改变,然后将这一改变的信号传递给味觉。所有一般概念都是纯精神

    的,但是一旦想象介入其中,这个概念就立即变得具体了。

    当你试着描绘一般概念的树的形象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永远无法做

    到:无论你愿意与否,你得知道这棵树是高是矮,是光秃秃的还是枝繁

    叶茂,是浅色的还是深色的,你还必须判断你所看到的特征是否为一般

    概念的树所拥有。这样一来,你所描绘出来的形象将不再是树的模样。

    纯抽象的存在亦是如此,它只能通过言辞(discours)进行表达。

    三角形的定义便可以给予你关于三角形的真实概念:当你在脑海里

    想象出一个三角形时,如果你希望这是一个特定的三角形,而不是另外

    一个三角形时,你将不可避免地需要对这个三角形的三边或是面进行描

    述。而要进行描述,你就必须发出句子。因此,要想形成一般概念,我

    们必须言语(parler),因为一旦想象中止,精神只有借助于言辞才能

    继续前行。因此,如果语言的最初创造者只为他们已经掌握的概念进行命名,那么最初的名词必然只会是一些专有名词。

    但是,当最初的语法学家们用我所无法想象的方式,开始扩充这些

    词汇的概念,并推广这些词汇的用法时,这种方法的应用必然会因为创

    始者们的无知而受到极大的限制。

    一开始,由于他们对属性和种类缺乏了解,所以给予个体太多的名

    称,而随后又由于无法考虑到这些物种的所有差异,从而导致划分的属

    性和种类又太少。为使划分变得更加精细,他们还需要更多的经验和智

    慧,而这些他们暂时还没有;他们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工作,而这

    些他们现在做得还不够。然而,想象一下,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每天仍

    然能够发现一些被我们的观察所忽略的新物种,那么可想而知,对于那

    些只根据对事物的第一印象进行判断的人们,有多少物种会被他们忽略

    啊!而那些最基本的分类和最普遍的概念也将毫无疑问地被他们忽略。

    比如对于“物质”、“精神”、“本质”、“语式”(mode)、“修

    辞”(figure)、“动作”(mouvement)等词汇,就连那些长久使用这些

    词汇的哲学家理解起来都比较吃力,而且他们附加在这些词汇上的概念

    又是纯粹形而上的,在自然界根本找不到任何范型,因此,那些人无法

    想象或者理解这些词汇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先就此止步,并请求诸位评判员停止你们的阅读,仅从物质名词

    的创造,即语言中最容易发现的部分出发,来考虑接下来要继续走的

    路。

    我请求你们思考,为找到一种能够表达人类所有的思想,能够形成

    一个持久的形态,以在大众中流传,并对社会产生影响的语言,还有多

    少路要走!我也请求你们考虑,为逐渐找到数字[卢梭注14] 、抽象名

    词、不定过去时以及动词的所有时态、词缀、连接不同分句的句法以及

    组成语言所有逻辑的推理,曾经需要多么漫长的时间和丰富的知识!对于我而言,由于我惧怕摆在面前的重重困难,而且我坚信语言的产生和

    形成不可能完全通过人类的途径,因此,我将这一棘手的问题留给那些

    想要讨论这一问题的有识之士,让他们去探讨这一重要的论题:已经建

    立联系的社会对于语言的形成,或者语言的发明对于社会的建立,这两

    者,哪一个是更加必需的呢?

    无论语言和社会的起源为何,我们至少可以注意到,自然并没有通

    过人类相互间的需求来拉近他们彼此的距离,也并没有使他们对语言的

    使用变得容易。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得出,自然为人类准备的社会性特征是多么

    地少,而在人们为建立彼此联系所做的一切努力中,自然对人类的帮助

    又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啊!事实上,当人类处于这一原始状态时,如果说

    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比一只猴子或一匹狼需要另一只猴子或另一匹狼

    来得更为迫切,那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就算假设这个人有那样的需求,人们也无法想象另一个人是出于什么动机愿意对这一需求做出回应的;

    再者,就算假设他愿意给出回应,人们也无法想象他们之间是如何约定

    条件的。

    我知道人们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论断,认为没有任何一个状态下的

    人类比处于这一状态的人类更加悲惨了。假如,像我认为已经证明了的

    那样,人类确实是在多个世纪后才有摆脱这一状态的愿望和机会,那我

    们就应当以此来控诉自然,而不应该以此来控诉自然造就的这样的人

    类。然而,如果我对“悲惨”一词的理解是正确的,我会说,这是一个没

    有任何意义的词,或者是一个只能表达一种失去的痛苦和身体或者灵魂

    的苦难的词。但是,我希望有人可以向我解释一下,一个内心平静、身

    体健康的自由人还能遭遇何种苦难?我想知道,在公民生活和自由生活

    中,哪一种生活更会使享受这一生活的人们难以忍受?在我们周围,我

    们几乎只能看到那些抱怨自己生存状态的人们,更有甚者,伤心欲绝,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就连那充满神意的法律与人类的法律的结合也无

    法阻止这一骚乱的发生。我还想知道,人们可曾听说一个自由的野蛮人

    动过抱怨生活的念头,并企图轻生?

    因此,让我们暂且放下傲慢,去评判究竟哪一种状态才是真正的苦

    难吧!相反地,我认为没有任何东西比被理性冲昏头脑,被情欲百般折

    磨,为寻找另一个状态而苦思冥想的野蛮人更加悲惨的了。

    这也可以说是出于神意的一种极为明智的措施:野蛮人所有的潜在

    能力只能随着运用这些能力的机会而发展,以便这些能力既不至于因为

    过早发展而成为多余的负担,也不至于因为过迟发展而于必要时无济于

    事。野蛮人在本能中便拥有了在自然状态下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但只在

    逐渐发展起来的理性中,才拥有在社会中生存所必需的东西。

    似乎一开始,处于这一状态下的人类相互间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道

    德关系,也不存在任何的共同义务。因此,在这些人类中间,既没有好

    与坏之分,也没有所谓的罪恶与美德的对立;除非我们从生理意义上来

    理解这些词,将那些会危害到个体自我保存的品质称为“罪恶”,而将那

    些能够促进这种自我保存的品质称为“美德”。

    如此说来,我们应该将那些最不能抵制大自然简单驱使的人视作最

    为道德的人。但是,如果我们从普遍含义出发来理解这些词,我们就得

    中止对这种状态的可能判断,放下所有偏见,然后不偏不倚地去考察:

    文明人的美德是否多于他们的罪恶?或者他们的美德所带来的好处是否

    比他们的罪恶所带来的坏处多?或者当他们逐渐学会应该掌握的善之

    后,他们知识的增长是否足以弥补人类相互间造成的伤害?又或者,总

    体说来,既不需要担心人作恶,又不用从他人身上期待善的处境,较之

    处于一个普遍依附的地位,被迫接受所有义务,而提出义务的人却并不

    承诺给予他们任何东西的处境,是否更为幸福呢?尤其地,我们不能像霍布斯那样,得出“人性本恶”的结论。他认

    为,人类没有任何善的观念,而人类之所以邪恶,是因为他不明白道德

    为何物,之所以拒绝给予同类任何帮助,是因为他认为这不是他的义

    务。我们也不能像霍布斯那样,认为人类用理性将自己所需之物归为己

    有,将之变成自己的权利,然后再以这一权利为依据,疯狂地想象着成

    为整个宇宙的主人。

    霍布斯虽然很好地洞悉了所有有关自然法的现代定义的缺陷,但

    是,他从自己给出的定义中所推出的那些结论足够表明,他对这一定义

    的理解同样错误。在他论述自己建立的准则的过程中,他本应提出:由

    于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害他人的自我保存的一

    种形式,因此这种状态应该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适合的。然

    而,他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他把人类满足各种情欲的需求不合时

    宜地掺杂到了人类对自我保存的关心之中。要知道,这些情欲都是社会

    的产物,而且正是这些情欲的诞生使得法律变得不可或缺。

    霍布斯说,恶人就是一个强壮的婴儿,而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的

    是,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婴儿。如果我们承认野蛮人是一个强壮的

    婴儿,又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假如这个人,当他强壮的时候,也像他软

    弱的时候那样,需要依赖他人,那么就没有什么蛮横的事情是他做不出

    来的了:当喂奶延迟时,他会出手攻击自己的母亲;当他的弟兄令他厌

    烦时,他会想要将他掐死;当被他人撞到或者打扰时,他会去撕咬别人

    的腿。但是,在自然状态下,让一个人既强壮又依赖他人根本就是两个

    自相矛盾的假设:当人类依赖他人时,他应该是柔弱的;而在他变得强

    壮前,则应该是自由的。霍布斯没有明白,那些法学家所称的阻止野蛮

    人使用理性的原因,恰恰也正是他自己所主张的阻止野蛮人滥用他们自

    己能力的原因。

    因此,我们可以说,野蛮人之所以并不是恶人,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善为何物,而阻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理性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

    约束,而是情欲的平复和对恶的无知:“这些人因为对恶的无知而得到

    的好处比那些人对善的感知所得到的坏处还要大些”[10] 。此外,还有

    另外一个原理是被霍布斯所完全忽略的:由于人类看到同类受苦时,天

    生就会产生一种反感情绪,从而使他为自己谋求舒适生活的热情受到限

    制。这一来自人类天性的原理,使人类在某些情形下,能够缓和强烈的

    自尊心(amour-propre) ,或者在这一自尊心诞生前[卢梭注15] ,能

    够减轻对自我保存的强烈欲望。

    我认为,给予人类这种唯一的自然美德不会招致任何非难,因为就

    连那些最厌恶人类道德的诽谤者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美德的存在。我这里

    所说的自然道德就是:怜悯心 。

    对于像我们这样软弱并易于受到如此多苦难折磨的人而言,这确实

    是一种非常适合的秉性,而且也是人类最普遍、最有益的一种美德,因

    为它先于思考而存在,而且是那么地自然,就连兽类有时都会发出些许

    同情的信号。且不提母亲对孩子的慈爱,也不提她们在保护孩子时对自

    身安危的忽视,我们每天都能观察到马儿踏过活生生的躯体时所表现出

    来的抗拒情绪;没有一个动物会无动于衷地走过同类的尸体;有的动物

    甚至还会为它们死去的同伴举行某种仪式的葬礼;而即将被屠杀的动物

    发出的凄惨的叫声则向人们诉说着它正在经历的恐怖遭遇。

    我们非常欣然地看到,书写《蜜蜂的寓言》一书的作者[11] 在不得

    不承认人类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感性的存在之后,终于从他那冷峻、含蓄的笔调中走了出来,他所举的例子,向我们呈现出了一个动人的场

    景。那是一个被囚禁的人类的形象,他眼睁睁地看着外面一头凶狠的畜

    生从母亲怀里夺走正在哺乳的孩子,用它那致命的獠牙撕裂孩子的四

    肢,用它的爪子撕扯孩子仍在跳动着的心脏。有哪一个亲眼目睹这般场

    面的人心里不会产生可怕的骚动,即使这与他个人毫不相关?当眼见这一悲剧发生,却对已然晕厥的母亲和奄奄一息的孩子爱莫能助时,有哪

    一个人心里不会产生极端的不安?

    这便是先于一切思考而存在的纯粹的大自然的感动;这便是尚未被

    最败坏的道德摧毁的自然怜悯心的力量。在剧院中,我们每天都能看到

    那些同情剧中不幸者的遭遇,为他们伤心落泪的人们。但是一旦这些人

    自己登上统治者地位,他们却又会变本加厉地折磨自己的敌人。正如那

    嗜血成性的苏拉Sylla[12] ,即使对不是由他自己造成的痛苦,也会感到

    非常伤感;又如菲尔王亚历山大,他不敢去看任何悲剧的演出,只因为

    害怕人们会看见他与昂多马克Andromaque和普里亚莫Priam一同叹息,但当他听到每天因执行他的命令而被处死的那么多人的哀号时,却表现

    得无动于衷。

    自然既然给予人类眼泪,那就表示,它曾给予人类一颗最仁慈的心。[13]

    曼德维尔Mandeville[14] 早已独具慧眼地指出,即使人类拥有各样

    的道德,但是如果大自然不给予他们怜悯心以作为理性的支柱,那么他

    们不过是一群魔鬼。但是,曼德维尔没有看到,人们能够具有的而被他

    所否认的一切社会美德正是从怜悯心这种品质中产生出来的。事实上,如果没有给予弱者、有罪之人或者整个人类的怜悯,慷慨、宽容和人道

    指的又是什么呢?

    严格说来,就连仁慈和友善都是怜悯的产物,只不过这是针对某一

    特定之物的持久、固定的怜悯之情。这是因为,希望某个人不受痛苦折

    磨,不就是希望他过得快乐吗?如果怜悯心确实只是让我们与受苦之人

    感同身受,那么这一观念除了能够给予我之前所揭示的真理更多力量之外,还有什么其他重要性吗?这种感同身受的感觉在野蛮人那里是隐秘

    而又强烈的,而在文明人那里虽然发达,却是羸弱的。

    事实上,如果让一个旁观动物发自内心地将自己等同于另一个受苦

    的动物,那么怜悯的力量将会更加强大。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处于自

    然状态下的人类比处于理性状态下的人类的这种等同感要深切得多。正

    是理性催生了“自尊心”,而思考则使它变得强大;也正是理性使人类回

    到自身,同时让他们摆脱所有束缚与折磨。

    而摆脱这一切的方式就是:哲学。

    正是通过理性,“自尊心”可以悄悄地告诉受苦受难的人们:“你要

    死就死吧,反正我是安全的。”这样一来,只有整个人类社会的危险才

    会打扰到哲学家的清梦,然后将他们从睡梦中拽入现实。

    人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屠杀自己的同类,而不用受到任何的惩

    罚;他们只需要用手捂住耳朵,然后简单地自我辩护一番,以阻止大自

    然强迫他们与被害人感同身受。野蛮人却并没有这种“令人钦羡”的天

    赋:由于智慧和理性的缺乏,我们总是看见他们轻率地将自己托付给最

    初的“人道主义”情怀。当发生暴动或是街头争吵时,贱民会聚集起来,而谨慎的人则会敬而远之:这个时候,将那些厮打在一起的人们分开,阻止那些所谓的正义之士[15] 互相残杀的,却恰恰是那些下等人和市井

    妇女。

    因此,可以确定的是,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它可以通过克制

    个体的“自爱”来促进整个物种的相互保存。正是在怜悯心的驱使下,我

    们毫不犹豫地去帮助那些我们所见到的受苦的人。

    同时,在自然状态下,正是这一怜悯心代替了所有的法律、风俗和

    道德,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尝试违背它温柔的召唤:正是有了怜悯心,强壮的野蛮人只要能够在别处觅得食物,就绝不会剥夺一个柔弱的

    小孩或者一个年迈的残疾人本就脆弱的生命;理性正义的崇高准则

    是“像你希望别人如何对待你那样去对待别人”,而怜悯心却让整个人类

    遵循另一个天生善良的准则:“在尽可能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

    自己的幸福。”这一准则可能不如前者那么完备,但是却更加实用。

    总之,为寻找任何一个人在作恶时,即使这个人对教育的格言一无

    所知,也会感到内疚的原因,我们与其求助于那些巧妙的推论,不如求

    助于这种自然情感。尽管人类可以附和苏格拉底以及那些追随他的智

    者,认为可以通过理性来获取道德,但是如果人类的自我保存仅仅依赖

    于人们的推论,那么人类也许早就不复存在了。

    野蛮人的情欲是那样地匮乏,同时又受到怜悯心如此有益的约束,所以与其说他们是邪恶的,不如说他们是野性的。他们所在意的是,如

    何从可能遭遇的不幸中逃离出来,而不是如何将这一不幸转嫁到他人身

    上。他们不会陷入异常危险的争论之中:由于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

    的交流,因而,他们既不明白虚荣为何物,也不明白敬意是什么,既不

    明白重视为何物,也不明白蔑视是什么。他们没有任何你我之分的概

    念,也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正义观念。他们将自己可能遭受的暴力看

    作易于弥补的损害,而不是一种应该得到惩罚的侮辱。他们甚至连报复

    的念头都不曾有过,除非是不由自主的、即时的反应,就像狗咬人们向

    它扔过去的石头那样。

    因此,如果他们之间的争吵没有涉及食物这一敏感话题(我知道还

    有另外一个更加危险的话题,后面将会有所提及),那么这一争吵很少

    会引起血腥的后果。

    在所有扰乱人类心灵的情欲中,有一种异常炽热、狂热的情欲,这

    种情欲使异性成为人类的必需品,使他们敢于冒天下之险,去跨越所有

    的障碍。当它达到疯狂程度的时候,仿佛足以毁灭人类,而它担负的天然使命本是保存人类。这些深受无节制的、猛烈的欲望之苦的人类,他

    们没有任何节操,也没有任何克制,每日为争夺配偶而不惜流血牺牲,他们的命运究竟何去何从呢?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情欲越是猛烈,用于克制它的法律就越

    是不可或缺。但是,我们每天仍然能够看到很多由情欲引发的骚乱和罪

    行。对于这一现象,我们除了可以得出用于压制这些情欲的法律存在不

    足的结论外,还可以进一步探讨这些骚乱是否是伴随着法律本身一起产

    生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法律能够成功压制那些情欲,但是,如果我们要求法律制止的对象,是没有法律根本就不会存在的祸害,那

    么这一要求就未免显得太过没有意义了。

    让我们从区分“爱”这种感情的精神层面与生理层面开始。生理层面

    指的是人人想要与异性结合的普遍欲望;而精神层面的爱则把这种欲望

    确定起来,并锁定欲望的唯一目标,或者至少使对这一优先目标的欲望

    更加强烈。

    因此,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精神层面的爱不过是由社会习惯产生

    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妇女们对它尽情吹捧,以便建立她们的权威,让本应服从的女性占据统治地位。这一情感建立在才德或者美丽这类的

    概念和种种的比较上,而野蛮人对这些概念全然不知,也绝对不会做出

    类似的比较。因此,这一情感对于他们而言应该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因

    为在野蛮人的思想里,不会构成匀称和协调等抽象概念,因此在他心里

    也不会有什么欣赏和爱慕的情感;要知道,这些情感尽管不易察觉,但

    总是来源于对这些观念的实践的。野蛮人只会听从自己从大自然获得的

    禀性,而不会跟随他尚未获得的喜好;因此对他而言,所有异性都是同

    样适合的。

    野蛮人的爱局限在其生理层面,他们因为远离那些对爱情对象的偏

    好而快乐地生活着。这些偏好只会激起人们对爱情的感知,从而加大获得爱情的难度。那时候的人类很少发脾气,即使发脾气也没有那么激

    烈,因此,在他们中间很少出现争吵,即使偶有出现,那也要温和得

    多。在我们中间无休止地折磨着我们的那种观念,是不会侵袭到野蛮人

    的心灵的。他们每个人只是平静地等待着大自然的召唤,然后便无条件

    地投入其中,这期间惬意多过狂热。一旦需求得到满足,所有欲望之火

    便随之熄灭。

    因此,毋庸置疑,爱情和所有其他情欲一样,只有进入社会后才会

    激起如此狂热的欲望,从而时常让人类陷入危险的境地。此外,如果我

    们认为野蛮人为满足兽性而不断自相残杀,那是很荒谬的,因为这种想

    法直接与经验相悖:比如加勒比人——现存种族中最为接近自然状态的

    人类,尽管他们生活在一个炎热的国度,按气候对他们的影响来说,他

    们的情欲应该是非常强烈的,然而他们却刚好在爱情中表现得最为平

    静、最不受嫉妒之苦。

    在许多动物物种中,由于雄性争夺雌性而发生的斗争,往往使我们

    的牲畜棚染上斑斑血迹,或者在春天的树林里因吵闹的叫声而发出种种

    的回响;关于从这些现象中所能做出的那些推论,我们首先必须排除所

    有这些种类的动物,在这些动物中,大自然显然赋予了它们雌雄之间不

    同于人类的两性能力的对比关系。因此,我们不能从雄鸡之间的搏斗中

    做出适合人类的推论。

    在那些雄雌数量比例较为明显的物种中,这些搏斗只可能是因为雌

    性数量相对雄性数量的稀缺或者雌性拒绝雄性靠近的排斥期,而后者又

    可以回归到前者,因为:如果每个雌性动物在一年中只有两个月愿意接

    近雄性动物,那么这就相当于雌性动物的数量减少了六分之五。

    然而,这两种情况都不适用于人类,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女性的人

    数都是超过男性人数的,而且即便是在野蛮人中,我们也从未发现过人

    类像其他动物物种那样存在发情期和排斥期。此外,在这些动物中,有好几个物种都是集体进入兴奋期,这样便会出现一个充满欲望、骚乱、无序和搏斗的恐怖时期。但是,这一时期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人类中,因

    为人类的情欲并不是周期性的。

    因此,我们不能从一些动物为争夺雌性动物而搏斗的事实出发,得

    出所有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亦是如此的结论。但是,无论如何,我们

    仍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这些搏斗并不会摧毁其他物种,因此,我们至少应该相信这些搏斗也不会将我们置于死地,而且很明显,这些

    搏斗在自然状态下所产生的破坏作用要小于其在社会中所起到的负面作

    用,尤其是在那些道德比较盛行的国度,情人的嫉妒和元配的复仇使得

    每天都在上演着决斗、谋杀以及其他更加惨烈的剧情;在那里,一生忠

    贞的义务只会助长通奸的气焰,而禁欲和荣誉的法律则必然导致荒淫的

    蔓延和流产的肆虐。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游荡在浩瀚森林里的野蛮人,没有工

    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同

    类没有任何需求,同时也没有任何伤害他们的欲望,而且可能一辈子不

    会单独认识任何一个其他同类。他不为情欲所牵绊,自给自足,只拥有

    这一状态下应有的情感与智慧。他只会感受到自己真正的需求,目光只

    会聚焦到他感兴趣的事物上面,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

    发展。就算偶然发现些什么,他也无法将这一发现分享给他人,因为他

    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分辨。艺术便随着其发现者一起走向死亡。那里既

    没有教育也没有进步,野蛮人一代又一代徒劳地繁衍着;每个人都从相

    同的起点出发,一个又一个世纪在初始阶段的粗野中静静地流过,人类

    这一物种已老,可人始终还是幼稚。

    我之所以在这里长篇大论地论述有关这一原始条件的假设,是因为

    尚且存在着一些陈旧的错误和根深蒂固的偏见需要我们去打破。因此,我认为我们必须挖掘到这一问题的根源,展示出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下,即便是自然的不平等,也远不如近代学者们所声称的那样真实和影响深

    远。

    事实上,我们很容易发现,在所有那些将人类区分开来的差异中,有很多被认为是源于自然的差异,其实这些差异却只是人类在社会中不

    同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一个人脾气是暴躁还是温柔,体魄

    是强壮还是柔弱,更应该取决于他被抚养长大的方式是严厉还是阴柔,而不应该归结于其身体的自身构造。精神的力量亦是如此:教育不仅使

    得受教育的人与未受教育的人之间产生差异,而且也使那些受教育的人

    在文化程度方面产生差异。要知道:当巨人与矮人同时行走在一条道路

    上时,他们每多走一步,巨人相对矮人的优势就越大。然而,在文明状

    态下,对不同等级起决定作用的是教育和生活方式的惊人差异。而动物

    和野蛮人的生活却简单而又统一:他们以相同的食物为食,以相同的方

    式生活着,每日做着完全相同的事情。当我们将两种生活方式进行对比

    时,我们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更应该源自社会,而不是自然状态,而自然的不平等在人类中的扩大则更应该归咎于制度的不平等。

    但是,既然大自然如人们所声称的那样,在进行天赋分配时表现出

    如此多的偏好,那么野蛮人在相互间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又能够获

    得何种强于他者的最有利的优势呢?在这一状态下,既然爱情不存在,那么“美丽”又有何用?既然人们一言不发,那么精神又有何用?既然他

    们不互通交易,那么狡猾又有何用?

    我总是听其他人不断地重复着强者压迫弱者的论调,但是他们得先

    解释清楚“压迫”指什么。有些人将通过暴力进行统治,而其他人则将服

    从这些人所有任性的举动,在他们的统治下痛苦地呻吟——这正是我从

    现代人那里所观察到的现象,但是我很难想象这样的情景如何会被描述

    成野蛮人的生活写照,因为人们甚至很难让他们明白何为统治与奴役。

    一个人可以从另一个人手中抢夺他采摘的果子、捕获的猎物或者用作房屋的巢穴;但是,人类最后是怎样让自己屈服于他人的呢?对于一无所

    有的人类而言,他们的关系链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如果我从一棵树上

    被赶走,我完全可以再去寻找另一棵树;如果在某个地方有人使我痛

    苦,有谁会阻止我到别处去呢?是否真的存在着一个力量比我强大得

    多,并且道德足够败坏、性格足够懒惰和残忍的人,在他自己游手好闲

    的时候,却强迫我为他提供食物?要是这样,他得一刻不停地盯着我,就算睡觉时也不能有一丝松懈,将我捆绑好,否则我便会逃跑或者将他

    杀害;也就是说,他被迫主动地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这一痛苦比他

    想要避免的痛苦或是他让我们遭受的痛苦都要大得多。在这一切之后,他的警惕心还能有一刻的放松吗?任何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难道不会让

    他头疼不已吗?我只要朝着森林走出二十步,束缚我的铁链就会被挣

    断,我便从此消失在他的生活之中。

    我们无需再徒劳地延伸这些细节了,每个人都应该看到:只有当人

    类相互间产生依赖,并且相互间的需求将他们联系起来后,奴役关系才

    会形成。一个人在被奴化前,必定经过了依赖他人的经历。然而,这一

    情况在自然状态下并不存在,那时的人类远离压迫之苦,使弱肉强食的

    规律全无施展之地。

    在证明了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下几乎无法被感知,因而几乎不会对这

    一状态产生任何影响之后,我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在人类精神持续

    发展进程中不平等的根源及其发展。同时,我已经指明“完善化能力”、社会美德及自然人优先获得的其他各种潜在能力绝不可能依靠自身发

    展,而必须借助于多个神秘的原因。这些原因来源于一些可能永远不会

    发生的巧合。没有这些巧合,人类将可能永远处于原始状态。接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考虑和对照这些得以使人类理性得到完善的巧合。这些

    巧合腐蚀了人类,在将人类社会化的同时让他们败坏,然后将人类和世

    界从一个如此遥远的时代一步一步变成今天的样子。我承认我将要描述的事件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发生,我只能通过一

    些推测来做出选择。但是,这些推测,当它们是从事物本质中所能做出

    的最接近事实的猜测时,当它们是我们得以发现真理的唯一方式时,便

    成功地转换成推理的依据。此外,我从自己的推测中得出的结论,也不

    会因此便成为猜测性结论,因为根据我刚才所给出的原理,人们不可能

    创立其他任何学说,可以向我提供相同的结果,使我从中得出相同的结

    论。

    这样,我便不用绞尽脑汁地去思考如何用时间间隔去弥补事件的真

    实性,也不用去考虑不断运作的微不足道的原因具有的惊人力量。

    我不用考虑如果一方面我们无法为事件提供确定性,那么另一方面

    我们便无法摧毁某些假设的事实。我也不用去探讨这样的问题:如果两

    个事件之间确实是由一系列中间事件相连,那么当我们要探讨这两个事

    件时,历史就需要提供将两者连接的中间事件;而当历史无法提供这些

    中间事件时,我们就得依靠哲学,来决定那些可以让两者产生联系的类

    似事件;最后,有关事故方面,事件之间的相似性将这些事件划分出不

    同的种类,这一分类的数量少得令人难以想象。我只需要将这些问题抛

    给评判员们去研究,而我要做的,就是让广大读者可以不用去考虑这些

    问题就够了。第二部分

    谁第一个将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毫无顾忌地说“这是我的”,然后找

    到一些足够天真的人对此信以为真,谁就是文明社会真正的创始人[1]。如果这时,有人一边拔去木桩或填满沟壑,一边对同类呼喊道:“别

    相信这个骗子!如果你们忘了水果是大家的,土地不为任何人所有的事

    实,那么你们就已经迷失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

    和谋杀,免去多少灾难和恐惧啊!但是,从表象看来,似乎在那个时

    候,一切已成定局,一切事物已经发展到无法继续维持它最初状态的地

    步。要知道,这个有关私有的概念,并不是人类智慧的灵光一现,它的

    出现取决于多个在此之前陆续出现的其他概念。人类在抵达自然状态的

    终点前,必须已经取得巨大的进步,获得许多的技能和知识,并将这些

    知识代代相传、不断积累。因此,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更加遥远的年代,竭力尝试按照最自然的顺序,将那些缓慢递变的事件和陆续获得的知识

    综合到同一个观点里面。

    人类的第一个感知便是他的存在,而第一个担忧的问题就是他的自

    我保存。大地的产物为他提供了所有必需的物品,而人类则在本能的驱

    使下使用着这些大自然的馈赠。饥饿和其他欲望让他依次经历了不同的

    生存方式,而其中有一种方式可以保证人类的永久延续;而这种繁衍种

    类的盲目倾向,由于缺乏任何内心的情感,只会使他们产生一种纯动物

    的行为。一旦需求被满足,两个异性便形同陌路,就连孩子也是一旦能

    够离开母亲后,便与母亲不再有任何关联。

    这就是人类最初的境况;这就是一开始受限于纯粹感觉的动物的生

    活写照,它们几乎无法利用大自然赋予他们的馈赠,也绝对想不到向大自然有所索取。但是,不久后困难从天而降,他必须学会克服这些困

    难。树木的高度让他对树上的果子可望而不可及;寻找食物的野兽和他

    争夺食物;还有一些凶猛的野兽甚至要伤害他的性命。所有这一切都迫

    使他不断地锻炼身体。他必须让自己奔跑得更加敏捷、快速,在搏斗时

    表现得更加勇猛。很快地,他手中拿起了来自大自然的武器:树枝和石

    头。他开始学着克服大自然的障碍,在需要时与其他动物进行生死搏

    斗,同时在同类之间争取自己的生存,或者为他必须让给强者的东西找

    到补偿。

    随着人类的繁衍,人们所忍受的痛苦随着人类数量的增加而不断增

    长。土壤、气候和季节的不同迫使他们采用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好的年

    份、漫长而又严峻的冬日以及能够燃烧一切的炎炎夏日都要求他们掌握

    一门新的技能。位于大海或河流沿岸的人们发明了钓鱼线和钓鱼竿,然

    后成了渔民,而鱼则成了他们的主要食物;位于森林里的人们则为自己

    制作了弓和箭,然后成了猎人和武士。在寒冷的国家,他们身上裹着从

    猎物身上获得的毛皮。接着,闪电、火山或者某个幸运的巧合使他们认

    识了火,然后学会了生火,最后学会了用火烹饪那些他们在此之前只会

    生着吃的食物。

    如果人和其他动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不断重复地接触,在人的心

    灵中自然会产生对于某些关系的感知。对于这些关系,我们可以用大或

    小、强或弱、快或慢、胆小或勇敢,或者其他类似的概念来形容。这些

    关系与需求相对照,然后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终于引起人类的某种

    思考,或者更应该说引起人类某种机械的谨慎。这种谨慎会指示他为保

    证自身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这一发展所带来的新智慧,通过使人类意识到自身的优越地位,使

    他在其他动物面前的优越感大大增加。他练习着为它们布下陷阱,用千

    百种方式诱骗它们。尽管存在着很多动物,在搏斗时力量比人类大,在奔跑时速度比人类快,可是慢慢地,对于那些能够供人类使用的动物而

    言,人类变成了它们的主人;而对于那些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的动物而

    言,人类却变成了它们的灾难。正是这样,当人类第一次开始审视自己

    时,便产生了最初的自尊情绪;也正是如此,当他还不大知道如何区分

    等级的时候,在他将自己的物种视作第一等的同时,他早已准备将他自

    己列为同类中的第一等了。

    尽管他的同类对他的关系与现如今我们的同类对我们的关系不尽相

    同,虽然他与同类的联系也并没有比他与其他动物的联系更加紧密,但

    是在他的观察中,他的同类并没有被遗忘。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发

    现,在他的同类之间以及在他的雌性伴侣和他自己之间存在着许多共

    性,而这些共性又促使他推断出另一些尚未被发现的共性。当他发现,在相同情景下,他们所有人的表现与自己的表现一致时,他便得出结

    论,认为他们的思考方法和对事物的感知方式与自己相同。而这一重要

    事实一旦在他脑海中形成,接着便会使他产生一种预感:为保证自己的

    优势和安全,最好的行为准则就是与他们待在一起。这种预感与推理方

    法同样确切,而且比推理方法更为直接。

    经验告诉人类:追求幸福是人类行动的唯一动力。因而,他开始能

    够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由于共同利益,人类能够指望同类的帮

    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第二,由于彼此间的竞争,人类不再信任他的

    同类,这种情况更为罕见。在第一种情况下,人类以部落的形式聚集在

    一起,或者至多以某种自由的联合方式组合在一起,但是这种联合方式

    不对任何人构成约束,他们围绕着共同需求而相互连结,而且这种连结

    方式随着共同需求的消失而瓦解;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在寻求

    自身的利益,相信自己足够强大的便直接采取暴力,而觉得自己比较弱

    小的,则依靠自身的敏捷和灵巧。

    就这样,人类在无意识间获得了一些有关互助义务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观念。但是,他们只有在面临眼前的重大利益抉择时,才

    会产生这种观念。要知道,他们根本不知道远见为何物,他们不仅不会

    去忧虑尚且遥远的未来,就连近在咫尺的明天也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

    内。当他们要捕捉一头鹿时,他们每个人都能清楚地明白,为了捕捉到

    这头猎物,他们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但是,如果这时一只野兔从其中

    一个人的眼前跑过,这个人将会毫不迟疑地去追捕这只兔子;当他捕获

    到自己的猎物后,至于同伴们因此而没有捕捉到他们的猎物这件事情,他是毫不在意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我们不难理解,人们相互间的这种关系,并不需要比那些差不多同

    样集结成群的乌鸦或者猴子拥有一门更加精致的语言。在很长时间内,我们的普遍语言应该是由含糊不清的喊叫声、许多手势以及一些模拟声

    音组成的。而在不同的区域,人们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带有音节的

    和约定的声音。对于这些声音的制定,正如我之前所提到的那样,解释

    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这样一来,便在各个地区形成了各自独特的语

    言,不过这种语言都是粗略和不完备的,很像今天不同的野蛮民族仍在

    使用着的语言。

    由于中间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而我想说明的事物又太过庞杂,同

    时,最初状态下的进步几乎不为人所知,所以我不得不在转瞬间跨过好

    几个世纪。因为,事件交替的过程越是缓慢,用来描述它的语言就越是

    简短。

    这些最初的进步,终于使人类加快了前进的步伐。智力越是发达,技巧便越趋于完善。很快地,人类便不再栖息在随便一棵树下,也不再

    躲到洞穴里了。他们找到了某种坚硬、锋利的石斧,可以用来砍树、凿

    地,用砍下的树枝搭建茅屋,然后竟然想起在茅屋上面涂上黏土和泥

    浆。这便是第一个变革的时代,这一变革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和不同家庭

    的区分,从而带来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或许正是从这里诞生了如此多的纷争与战斗。然而,最初给自己建造房屋的人似乎都是那些强者,因

    为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保卫自己的住所,而那些弱者只会想办法模仿他

    们,而不是将他们撵走。那些已经有自己居所的人,他们绝不会尝试着

    去夺取邻居家的房子,这倒不是因为这房子不属于他们,而是因为这个

    房子对他们而言是无用的,而为了夺取它,他们却免不了要与这个房子

    的主人展开一场生死搏斗。

    人类心灵的初步发展来源于对新环境的适应,这种新的环境将丈夫

    与妻子、父亲与孩子聚集在一个共同的居所内。共同居住的习惯,使人

    类产生了最细腻的感情:夫妻之间的爱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这样

    一来,每个家庭变成一个结合得更好的小型社会,而正因为连接这个社

    会的唯一纽带是相互间的依恋与自由,因而这个社会上的各种联系变得

    更加紧密了。在此之前,男人和女人拥有着相同的生活方式;但是从这

    个时候开始,两性生活方式开始出现初步的区别。从此,女性变得更加

    居家,慢慢习惯于看家和照看孩子,而男性则必须去寻找全家人共同的

    食物。他们开始过上一种闲适的生活,从而丧失了他们部分的强悍和力

    量。但是,即便每个个体在与野兽搏斗时力量变得不如从前,但另一方

    面,他们却更加明白如何团结起来共同抗敌。

    在这一新的状态下,人类过着简单而又孤独的生活。他们的需求非

    常有限,而且使用着为满足这些需求而发明的工具,因而他们享有更多

    的闲暇,用来为自己安排他们的祖辈所不知的各式各样的舒适享受。这

    是人类在不经意间为自己加上的第一道桎梏,也是他们为后代遗留下的

    第一个痛苦的源头。因为这样一来,不仅他们的身体和精神会开始变

    弱,而且这些舒适的享受会渐渐变成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最终会使人类

    几乎完全感受不到幸福,而且同时会转化为真正的需求,那么得不到这

    些享受所带来的痛苦,将远远大于拥有这些享受时所带来的喜悦。从

    此,人们将因失去而感到忧伤,却不会因为拥有而感到幸福了。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语言是如何开始被使用的,或

    者它在每个家庭中是怎样无意识地趋于完善的。我们还能够进一步推

    测,各种各样独特的原因是如何使语言变得不可或缺,从而扩大了它的

    使用并加速其发展的。洪水的泛滥或是地震使一些有人居住的地方被悬

    崖峭壁所包围;地球的变迁将大陆的某些部分分隔成岛屿。人们会认

    为,在这些如此靠近而又被迫共同居住的人类中间,比在那些常年自由

    游荡于坚实大地上、在森林中不断穿梭着的人类中间,应该更容易形成

    一种共同方言。因此,情况极有可能是这样:岛上的居民在经过最初的

    试航后,便给我们大陆带来了语言的习惯;或者至少也应该是这样:在

    大陆上还不知道什么是社会和语言之前,岛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产生了

    语言,而且两者都已经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

    于是,一切都开始改变。那些曾经持续在森林中游荡的人,一旦得

    到一个更加固定的住所,便缓缓地相互靠近,以不同部落的形式聚集起

    来,最后在每一个区域形成一个独特的民族,依靠习性和特征团结起

    来。促使他们团结起来的并不是法律法规,而是相同的生活饮食习惯以

    及同样的气候影响。

    同时,固定的邻里关系进一步催生了不同家庭之间的联系。不同性

    别的年轻人居住在相邻的住所,然后很快地,在大自然的驱使下发生临

    时关系,而相互间频繁的往来又将这种临时关系变成了另一种同样亲密

    而更为持久的联系。

    人们开始习惯考虑不同的对象并加以比较;于是,在无意识间,他

    们获得了“才能”和“美丽”的概念,继而产生“偏爱”的情绪。由于习惯于

    频繁的相见,他们从此再也无法离开对方。一种温柔甜蜜的情感便出现

    在灵魂深处,只要出现稍不如人意之处,这种感情便会变成疯狂的愤

    怒:嫉妒随爱情而生,一旦反目,就连最温柔的感情也不免引起人类血

    淋淋的牺牲。随着观念和情感的接踵而至,以及对精神和心灵的逐步开发,人类

    不断地被驯服着。他们相互间的关系得到了扩展,联系也变得更加紧

    密。人们渐渐习惯于聚集在某一住所前或者某棵大树周围歌唱和舞蹈

    ——这一爱情与闲暇的真正结晶,成为那些过着悠闲和群居生活的人娱

    乐或者更应该说消遣的方式。每个人都开始关注别人,同时也渴望着别

    人关注自己。公开的称赞变成了一种荣誉。那些唱歌或者跳舞最棒的

    人,那些最美、最强壮、最聪明或者最雄辩的人便成为人们最为尊重的

    人。要知道,这是迈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让人类通往邪恶的开

    始:从这些最初的偏爱出发,一方面诞生了虚荣和蔑视,另一方面也诞

    生了耻辱和欲望。而由这些新的原因所造成的骚乱最终给予“幸

    福”与“天真生活”最后一击。

    一旦人类开始相互欣赏,并开始在脑海中形成“尊重” 的概念,每

    个人都将认为自己拥有获得尊重的权利,因此,一个人不被尊重而不感

    到任何不妥的情况,已经几乎不会出现了。由此便诞生了最初的礼貌义

    务,对于这一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所有故意的侵

    害都将变成一种侮辱,因为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外,受害者还认

    为那是对他人格的侮辱,而这种侮辱往往比损失本身更加令人难以忍

    受。正因如此,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对自己表现出蔑视的人实

    施惩罚,报复行动于是变得恐怖不堪,而人类则变得既血腥又凶残。

    这正是我们知道的大多数原始部落进化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有

    的人正是因为没有很好地区分这些概念,没有注意到这些原始民族距离

    最初的原始状态已经非常遥远了,从而草率地得出人类生性残暴,因而

    需要文明制度的介入,以便将他们驯化的结论。

    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人比处于原始状态的人们更加温和了。那个时

    候,他们被大自然隔离在距离野兽的愚蠢和文明人的智慧同样遥远的地

    方,同时,他的本能受理性所限,因而只知道防备眼前祸害的威胁;他们天生具有同情心,不愿意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即使自己受到了伤害,也不会在任何情绪的驱使下对别人作恶。因此,正如智者洛克的一句哲

    言所说:没有私有制,便不会有不公正。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一旦开始出现,人类之间一旦建立

    关系,那么就一定要求人类拥有一些他在最初状态下所不具备的品质;

    由于道德观念已经开始渗入人类行为之中,并且在法律出现前,每一个

    人都是自己所遭受冒犯的唯一裁判者和复仇者,因此,曾经适合于纯粹

    自然状态的善良已经不再能够适应这个刚刚诞生的社会了;随着相互侵

    犯的频率日益加大,对侵害所实施的报复也必然变得更加严厉。在那个

    时候,正是对报复的恐惧代替了法律制约。

    因此,尽管人类不如从前那样耐劳,尽管大自然所赋予的怜悯心已

    经遭遇到某种程度的歪曲,但是人类能力的这一发展阶段却正好是处于

    悠闲自在的原始状态和我们“自尊心”泛滥的现时状态之间的一个时期,这应该是最幸福而且最持久的一个时期。

    对于这一点,我们越是深入思考,越会发现:这是最不可能引起动

    荡,对人类而言最好的[卢梭注16] 一个状态。同时,除非发生某种致命

    的偶然事件,否则人类是不会脱离这种状态的。当然,为了人类的共同

    利益,这种偶然事件最好永不发生。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那样,许多

    现存的野蛮人就保留着类似的状态。他们的事例,似乎可以证实:人类

    似乎生来就应该停留在这一状态。这种状态是整个世界真正的青春期,而所有之后的发展看似促进了个体的完善,实则加速了整个物种的衰

    败。

    当人类满足于简陋的房屋,满足于使用木刺或者鱼刺缝补皮质衣

    裳,使用羽毛和贝壳打扮自己,在身上涂上不同的颜色,不断完善或者

    美化他们的弓和箭,使用锋利的石头凿出某些渔船或者某些原始的乐器

    的时候;总而言之,就是当他们只适应个人劳作,并且只会从事那些不需要多人协作的艺术时,他们过着本能所能够给予他们的最自由、健

    康、美好与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中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交流

    的乐趣。

    然而,一旦某个人需要另一个人伸出援手,一旦人们发现一个人能

    够拥有两人份食粮的好处,平等就此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则是私有

    制。从此,劳动成为必需,而广袤的森林则变成了需要人们播撒辛勤汗

    水的欣欣向荣的田野。后来也正是在这片土地上诞生了奴隶,苦难从此

    在这里萌芽,随着庄稼一道在这田野里生长。

    正是对冶金术和农业这两门艺术的发明,才促进了此次浩大革命的

    发生。对于诗人而言,将人类教化并使他们堕落的是黄金和白银;而对

    于哲学家而言,罪魁祸首却是铁和小麦。正因如此,生活在美洲的野蛮

    人既不了解冶铁也不了解农业,所以他们可以一直保持原始的状态;此

    外,其他一些民族由于只运用了这两种艺术中的一种,也似乎保留着未

    开化的状态;欧洲的开化,与其他各洲相比,即使不是最早的,至少也

    是发展过程最稳定、文明化程度最高的。用于解释这一现象最好的原因

    就是:欧洲不仅是产铁最多,而且是生产小麦最丰富的地方。

    我们很难推测出人类是如何得以认识和使用铁的:因为他们不可能

    仅凭想象将矿石中的物质提炼出来,再给予这些物质必需的条件,以让

    它熔化,却对于这样做的目的全然不知;另一方面,我们更不可能将这

    一发现归结为某些意外的火灾,因为矿石只有在那些干燥并且寸草不生

    的地方才能形成,这使得有人甚至说这是大自然故意的行为,为的是不

    让我们去触碰这一致命的秘密。这样一来,就只可能是在某些非同寻常

    的情况下,火山突然爆发,喷出一些熔化的金属物质,看到这一幕的人

    们便想到去模仿大自然的这一活动,开始冶炼金属。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得假设这些人拥有足够的勇气和预见

    力,来从事一项如此繁重的劳动,然后那么早就能预计到他们将来可能获得的利益。然而,只有大脑训练有素的人才能够做出这样的尝试,而

    当时的人们应该还没有达到这一思维水平。

    至于农业,早在其被付诸实践前,人类便已经掌握了它的规律,要

    知道,每日以树木和植物为食的人们不可能对自然是如何滋养这些植物

    的方式浑然不知;但是,他们的技艺可能到很久之后才转向实践——这

    要么是因为人类通过打猎和捕鱼的方式已经足以维持生计,因而不需要

    树木;要么是因为不够了解大麦的用途;要么是因为缺少种植大麦的工

    具;要么是因为缺乏对未来需求的远见;或者要么是因为缺少防止他人

    窃取劳动果实的方式。

    随着人类变得更加灵巧,我们可以想象人类在拥有尖锐的石头和木

    棍后,一开始在住所周围种植蔬菜和根块作物,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之

    后,才渐渐学会种植小麦以及拥有大规模种植所需要的工具。当然,更

    不必说,要从事农业这门艺术,必须愿意先牺牲一些东西,然后才能获

    得更多东西。这一想法距离野蛮人的思想太远,因为正如我之前所说的

    那样,他们甚至无法在早上对晚上的需求做出预测。

    因此,为使人类从事农业这门艺术,其他艺术的发明就显得至关重

    要了。从必须有一些人来从事熔化和锻铁工作的时候起,就需要另外一

    些人来养活他们。工人的数量越多,从事公共食物供应的人手就越少,而消费食物的人口却并未减少;同时,由于有的人需要用食物来交换

    铁,另一些人便终于发明了可以利用铁来增加食物的秘密。

    这样一来,一方面诞生了耕作和农业,而另一方面也诞生了金属加

    工及金属用途拓展方面的艺术。

    随着人们对土地的耕种,必然会产生对土地的分配,而私有一旦得

    到承认,便会产生最初的平等原则。因为要给予每个人属于他的东西,是以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东西为前提的;一旦人类开始着眼于未来,并且每个人都能够预见自己对某些财产的损失时,没有一个人不会害怕由自

    己可能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所带来的报复。此外,尤其考虑到只有从劳动

    出发才能设想最初的私有概念,这一源头就显得更加自然了;因为,人

    们无法想象除了通过劳动,人类还能够通过什么其他的途径来获得不属

    于他的东西。劳动给予耕种者拥有其所耕种土地所产生的劳动产品的权

    利,正是这唯一的劳动最终使他将这片土地占为己有,并至少在收获前

    拥有它。因此,年复一年,持续的占有最终自然地转化成了私有。正如

    格劳秀斯所说,当古代人给予谷物女神色列斯Cérès“立法者”的称号,并

    将一个节日命名为“戴斯莫福里”(Thesmophories)[2] 以向她表示敬意

    时,他们便已经表明,土地的分配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所有权,这

    种权力与自然法则中产生的权利有所不同。

    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人们的才能相等,一切事物是可能始终保持平

    等的,例如,铁的使用与对食物的消费就始终恰如其分地保持着平衡。

    然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维持这一均衡,平衡很快被打破。强壮的人可

    以完成更多的工作;灵巧的人可以更好地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机灵的

    人可以找到减轻工作的方式;耕种者更需要铁,或者铁匠更需要小麦。

    因此,在同等劳动下,有的人可以挣得很多,而有的人却难以维持生

    计。就这样,自然的不平等随着关系的不平等而逐渐显现出来,同时人

    类之间的差别随着情况的不同而不断扩大,其产生的效果也变得更加显

    著与持久,继而以同样的比例影响着人类的命运。

    事情已经进展到这一步,剩下的部分就不难想象了。我不必停下

    来,去描述其他各种艺术的相继发明、语言的发展、天赋的考验与运

    用、财产的不平等、对财富的使用或者滥用等,也不必去深究所有这些

    进程的细节,因为那是每个读者都能够轻易自行补充的。下面,我想要

    简单探讨的是,处于这一新秩序下的人类。

    这时,人类所有的能力都已经被开发出来:记忆力与想象力并存着,自尊心被唤醒,理性被照亮,智慧似乎已然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最

    完善的程度。这时,所有来源于自然的品质都已经发挥作用,每个人的

    等级和命运不仅取决于财富的数量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者有害于人的

    能力,而且还取决于精神、美貌、力量、技巧、功绩或者才能等种种品

    质。

    由于这些品质是唯一能够引起人类关注的对象,因此很快地,人们

    必须拥有或者假装拥有这些品质,必须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而表现出与其

    真实面目不同的形象。于是“实际是”和“看似”变成两个完全不同的概

    念,而正是在这一区分中出现了无比奢华的排场、骗人的诡计以及随之

    而来的所有恶行。

    另一方面,由于众多新需求的出现,人类从以前自由、独立的状

    态,变成了现在被整个大自然,尤其是其同类所奴役的状态。在这一状

    态下,他表面看来是其他同类的主人,但是从某种意义讲来,却同时成

    为了他们的奴隶。富裕的人需要他人的服务;贫穷的人需要他人的救

    助;而不穷也不富的中间状态,也绝不可能让他摆脱对其他同类的需

    求。因此,他必须不断设法引起他人的注意,让他们看到为他工作的好

    处,无论这一好处是实际的还是表象的。这样就使得他在有的人面前变

    得狡猾而又虚伪,而在另一些人面前变得专横而又无情,而且,当他不

    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外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

    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一切人。

    最后,贪婪的野心,与其说出于真正需要,不如说为了使自己高人

    一等而积累财富的强烈欲望,使所有人产生了相互损害的可怕倾向以及

    一种隐秘的嫉妒之心。同时,为了便于达到目的,这一嫉妒往往戴着仁

    慈的面具,因而变得更加危险。总之,一方面是竞争与敌对,另一方面

    是利益的对立以及总是隐藏着的想要损害他人以牟取自身利益的欲望,所有这些罪恶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最初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

    在人们还没有发明财富的象征符号之前,财富仅仅指土地和家畜这

    些人类唯一能够真正拥有的财产。然而,当不动产的数量不断增多,范

    围不断扩大,从而覆盖了整个地面,使土地之间相互毗邻之后,一个人

    只有通过损害他人才能扩大自己的财产。那些因为柔弱或者懒惰而未能

    完成土地的扩张的人,虽然看似什么都没有失去,实则变得贫穷了。因

    为他们周围的一切都改变了,而他们却还停留在原地。于是,他们被迫

    从富人手里接受或者抢夺生活必需品。

    就这样,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不同的性格,便诞生了统治和奴役

    或者暴力和掠夺。对于富人而言,他们一旦体会到统治的快乐,便会立

    即蔑视所有其他的快乐。同时,由于他们可以用旧奴隶来降服新奴隶,所以他们每天所想,就是如何制服或者奴役他们的邻居。他们就像那些

    饥肠辘辘的恶狼,一旦尝到人肉的鲜美,便觉得其他食物索然无味,因

    而最后只想着吞食人类了。

    就这样,最强大的人或最悲惨的人将他们的力量或者他们的需求视

    作一种对他人财产上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他们看来就等于财产权,由

    此带来的不公随之为社会带来了可怕的骚乱。正是这样,对财产的窃

    取、对穷人的掠夺以及所有人无节制的情欲扼杀了自然的怜悯之情,在

    正义之声尚且微弱的情况下,使人类变得吝啬贪财、雄心勃勃、十恶不

    赦。在强者逻辑和首位逻辑的较量中,爆发了一场持久的冲突,只有战

    争和谋杀[卢梭注17] 才能将这场冲突阻断。渐渐地,最初的社会被一个

    可怖的战争状态所取代:可耻而又可悲的人类再也无法回到过去,也无

    法放弃那些他们获取的不幸之物。他们只好苟且偷生,在滥用了令自己

    引以为豪的优势后,眼见着自己走向毁灭的边缘。

    他被新的灾难惊呆了,又富有又可怜。他只想逃离财富,并憎恶他曾经祈祷的东西了。[3]

    人类一定不曾想过会遭遇如此悲惨的境遇与不幸。很快地,尤其富

    人们会感觉到这样一个持久战争的状态是多么地不利,因为只有他们为

    战争买单,而且生命威胁是大家共同承担的,而财产损失却是由个人担

    负的。

    此外,无论富人如何掩饰自己巧取豪夺的行为,他们都会清楚地意

    识到: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建立在不牢靠、滥用的权利基础之上的,而

    且由于这些窃取行为只能通过暴力完成,因此他们有理由相信这些窃取

    之物也会被其他暴力夺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能有一丝的埋

    怨。即使那些通过劳动这一唯一技巧使自己变得富裕的人,也无法为他

    们的财产找到更加合适的名目。他们可能会说“这堵墙是我修建的”或

    者“我是通过劳动获得这块地的”。

    但是,这些回答都只不过是枉然。我们可以反问:“请问,是谁为

    你指定的边界线呢?我们并没有强迫你劳动,你凭什么让我们为你的劳

    动买单?你难道没有发现有无数同胞正因为你的过度占有而丧生或遭受

    痛苦吗?你难道不知道只有得到人类明确、一致的同意,你才能够在共

    同生存的基础上将超出自己需求的部分占为己有吗?”

    面对这些质疑,富人将无言以对,不再有任何狡辩的理由,也不再

    有任何反击的力气。他们虽然很容易制服某一个人,但也会同样轻易地

    被强盗团伙所制服。富人是以一人对抗全体的,因为富人与富人之间的

    相互妒忌,他们无法与和自己相同的人联合起来,以对抗那些因抢劫的

    共同愿望而集结起来的敌人。迫于情势,富人们最终想出了一个最周全

    的方案,这样一种方案是前人从未想到过的,那就是:利用那些攻击者

    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将原来的敌人转变成自己的保卫者,并向他们灌输新的格言,为他们建立一些新的制度,这些制度,通过改变自然法对

    富人不利的准则,最终使其偏向对富人有利的一面。

    出于这一目的,富人向邻居袒露了自己对这种可怕情境的恐惧:如

    果所有人都武装起来相互对抗,就会使某些人的财富和另一些人的需求

    都变成沉重的负担,因而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所有人都得不到安宁。

    在指出这种可能的情境之后,他便理所当然地编造了一系列动听的

    理由,来诱导他们帮助自己达到目的。他会对他们说:“让我们团结起

    来吧!愿弱者摆脱压迫,野心得到抑制,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有之

    物!让我们制定一些平等、和平的准则吧!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这些准

    则,而且任何人都不会得到偏袒。这样便可以从某种角度弥补财产分布

    不均所造成的不公,因为强者和弱者需要承担相同的义务。总之,不要

    再用我们的力量来与我们自己作对,让我们将这些力量集结起来,形成

    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一权力将根据审慎的法律对我们进行统治,将

    保护和保卫这一集体中的所有成员,击退我们共同的敌人,并让我们保

    持永久的和谐!”

    其实,为引诱那些本就禁不住诱惑的野蛮人,富人们根本无需如此

    大费周章。野蛮人之间有太多的纷争需要解决,因此裁判员不可或缺;

    他们又太过贪得无厌与雄心勃勃,因此也不能长期处于群龙无首的状

    态。所有人都朝着镣铐的方向奔跑着,满心以为这样便可获得自由。他

    们已经拥有足够的理性,来感受一个政治组织所能带来的好处,但却没

    有足够的经验,来预见可能带来的危险。而那些最可能预见其中弊端的

    人,却又恰巧是那些打算利用这一点的人。正是这些智者认为,必须下

    定决心牺牲自己的部分自由,以保存另一部分的自由,就像一个受伤的

    病人选择割断自己的一只胳膊,以保全身体的其他部位。

    这便是或者应该是社会和法律的起源。从此,弱者有了新的束缚,富人则拥有了新的权力[卢梭注18] ,自然的自由一去不复返,有关财产和平等的法律根深蒂固,一部不得撤销的法律通过一种灵活的窃取方式

    应运而生,整个人类因为某些野心家的利益而被迫陷入劳动、束缚和苦

    难之中。

    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到,一个社会的诞生是如何使其他一切社会的建

    立成为必要;以及想要对抗这一联合起来的力量,其余的人们为何又必

    须相互联合起来。社会的快速增长和扩张使得这一组织形式迅速遍布整

    个地球。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再也无法找到一个角落,在那里,人们能

    够打破桎梏,能够避开自己头上的利剑,这把利剑因为时常操纵不当而

    使每个人感到它永远悬在自己的头上。就这样,民法成为所有公民必须

    遵守的共同准则,而自然法则却只适用于不同的社会之间。在各个社会

    中间,人们还以人权的名义,用一些默认的规定减轻了自然法则的效

    力,以便使社会间的交往成为可能,并使在人类中间已经消失的自然怜

    悯心得到补偿。由于自然的怜悯之情在社会与社会的关系上,几乎已经

    丧失了它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所具有的全部力量,因此,从此之后,这种怜悯心只存在于那些伟大的世界主义者的灵魂深处。这些人敢于跨

    越分隔各民族的想象力障碍,像创造人类的造物主那样用善意拥抱整个

    人类。

    这些不同的政治组织在彼此之间的关系上仍然处于自然状态,很快

    地,它们开始感觉到其中存在的缺陷,最终不得不摆脱这一状态。 事

    实上,自然状态存在于这些大的政治组织之间所带来的危害,要比它存

    在于这些组织所包含的个人之间所带来的危害大得多。正是从这里产生

    了使自然为之战栗的、违反理性的内战、斗争、谋杀和复仇,以及所有

    那些竟然将流血牺牲提升到美德层面的可怖偏见。最正直的人也学会了

    将屠杀同类视作自己的一种义务。最终,我们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相互残

    杀,却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现在,人类在一天的战斗中所受到的伤

    害,以及在一个城池被占领时所感受到的恐惧,都超过了在整整几个世

    纪的自然状态下,全地球的人类所遭遇的伤害和恐惧。这便是我们看到的将人类划分为不同社会所带来的初步危害。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下这

    些社会的组成问题。

    我知道,关于政治社会的起源问题,有许多作者给出了其他意见,比如强者的征服或者弱者的联合。但是,对这两种原因的取舍,与我所

    要论证的对象是毫无关联的。我在上文所阐释的原因,在我看来是最合

    乎自然的,理由如下:

    (一)在第一种情况下,所谓的征服权根本不能被算作一项权力,所以无法以此为依据,创立其他任何一项权力。征服者与被征服的民族

    将永远处于战争状态,除非被征服的民族完全获得自由,并自愿选择其

    征服者为首领。在此之前,无论人们签订了什么样的投降条约,由于这

    些条约只有在暴力的基础上才会被缔结,这一事实本身就注定了这一条

    约的无效性。因此,在这一假设下,既不会存在真正的社会,也不会有

    政治主体,更不会有除强者法则之外的其他法律。

    (二)在第二种情况下,“强”与“弱”两个概念是模棱两可的。从产

    生所有权或者优先占有权到政治组织成立的过渡期间,这两个词基本上

    可以用“富裕”和“贫穷”来代替,因为事实上,在出现法律之前,一个人

    想要征服自己的同类,除了通过损坏他的财产或者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

    分给他之外,别无他法。

    (三)因为穷人除了他们的自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可以失去的东

    西,所以除非他们完全丧失理智,否则绝不会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放弃

    自己唯一的财产;相反地,这样说来,富人们对他们财产的每一个部分

    都非常看重,要想损害他们的利益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富人们就必

    须更加小心翼翼地保存自己的财产。最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认为

    一个东西有用的人才会去发明这样东西,而如果这个东西对一个人有

    害,这个人是绝不可能去发明它的。刚刚成立的政府尚未形成稳定、规律的形式。哲学和经验层面的不

    足使得人们只能看到眼前的弊端,而对于其他弊端,则只有等到其显现

    出来后再进行补救。尽管最具智慧的立法者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政

    治状态始终处于未完善状态,因为它几乎只是偶然的产物,而且因为它

    一开始就没有起好头,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在发现越来越多的缺

    陷后,可以想办法进行补救,但是却根本永远无法修补好这一组织本身

    的漏洞。人们不断地修补着,然而他们需要做的却是清扫场地,扔掉所

    有旧的材料,然后再建起一幢完美的建筑,就像莱格古士Lycurgue[4]

    在斯巴达所做的那样。社会一开始只不过建立在一些普遍协议的基础之

    上,这些协议得到了所有人类个体的认可,而且集体可以为其中的每个

    成员做出担保。只有当经验证实,这样一个组织是那么地脆弱,以及违

    反公约的人又那么容易逃避所犯错误的认定和惩罚——因为只有公众才

    是他过错的唯一证人和判官——的时候;只有当人们千方百计地规避法

    律的时候;只有当缺陷和骚乱持续不断地增长的时候,人们才会最终想

    到这一将公共权力托付给某些个人的危险方式,才会想到委托一些法官

    去保证人民决议的执行。因为,认为领导的选举发生在联邦产生之前,法律大臣出现在法律产生前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

    然而,认为人民一开始就无条件、不计回报地投入独裁者的怀抱;

    认为桀骜不驯的人类想到的第一个获得公共安全的方式,就是大踏步奔

    向奴隶状态的说法,从此不再合理。

    事实上,如果他们不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反抗压迫,不是为了捍卫可

    以算作他们生存要素的财产、自由和生命,他们又为何要将自己托付给

    统治者呢?而且,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一个人可能遭遇的最糟糕的情

    况,就是让自己任由另一个人摆布。如果一个人之所以需要首领的援

    助,是为了保存自己唯一的财产,那么他一开始就将这一财产交到首领

    手中,这难道不有违常识吗?对于首领而言,为得到一个如此宝贵权利

    的转让,他能够为人们提供什么样的等价物,以作交换呢?如果他敢以保护他们为由,来索取这一宝贵的权利,他难道不会立即得到一个讽刺

    性的回答:“敌人还能够对我们怎样呢?”因此,人民之所以将自己托付

    给首领,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让自己沦为奴隶,这是不

    可争辩的事实。这基本上是所有政治权力的基本准则。正如普林尼对图

    拉真Trajan[5] 所说:“我们之所以拥护一个国王,是为了他能够保证我

    们不做任何主人的奴隶。”[6]

    我们的政治家们关于热爱自由所做的那些诡辩,正如哲学家们对自

    然状态所做出的诡辩一样。他们通过自己所见之物,来断定他们尚未见

    过的极为不同的事物。他们因为看见有些人极具耐心地忍耐着奴役之

    苦,便认为人类天生具有一种被奴役的自然倾向。他们没有想到,自由

    也与天真和道德一样,人们只有在亲身享受的时候才能感受到它们的价

    值,而一旦失去它们,人们对它们的兴趣也会随即消失。正如布拉西达

    斯Brasidas[7] 曾经对一个将斯巴达和波利斯城的生活相提并论的波斯总

    督所说的那样:“我知道你的国家的快乐,你却不明白我的国家的惬

    意。”

    正如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会竖起鬃毛,四脚跺地,猛烈地挣扎着冲

    向唯一的出口,而一匹训练有素的马则会耐心地忍受着长棍和马刺那

    样,对于野蛮人而言,相比无言的屈从,他更喜欢暴风雨般的自由。因

    此,我们不应该通过被奴役人民的堕落,来判断人类天性是赞同还是反

    对奴役,而应该通过所有自由人民在反抗压迫过程中所创造的奇迹,来

    洞悉他们的真意。我知道,那些被束缚的人只会不断地大肆吹嘘他们在

    牢笼中享有的和平和安静,即所谓的“被束缚的悲惨的和平”。但是,当

    我看见另外一些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快乐、安宁、财富、权势甚至生命,来换取这个被失去它的人们如此轻视的唯一财富时;当我看见那些生来

    自由的动物由于厌恶囚禁而一头撞死在监狱的铁栏上面时;当我看见众

    多赤身裸体的野蛮人鄙视欧洲式的享乐,为保证独立而勇敢地与饥饿、火灾、铁器和死亡对抗时,我深深地感觉到,对自由的思考,从来都不属于奴隶。

    至于父权,很多学者认为从父权衍生出了专制政府和整个社会。然

    而,我们并不用求助于洛克和悉得尼的相反论证,只需要仔细观察便会

    注意到:在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事物比父权的温存更加远离残暴的专制

    思想。父权更加看重服从者的利益,而不是只关心施令发号者的权益。

    同时,根据自然法则,只有在孩子需要父亲帮助时,父亲才是孩子的主

    人,而这一阶段一旦过去,他们就变成平等的主体,子女将完全独立于

    父亲,他们对父亲保留的将只有尊敬而没有服从:因为感激之情只能被

    看作一项应该完成的义务,而不应该是一项应该索取的权利。

    与其说文明社会来源于父权,不如说父权从社会中汲取了主要的力

    量源泉:一个人只有当几个孩子围绕在身旁团结起来时,这个人才能被

    认为是这些孩子的父亲。一个父亲真正拥有的财富,正是让这些孩子依

    赖他的各种联系,他可以根据孩子们自愿表现出来的持续的敬意来决定

    他们继承的比重。然而,人类从暴君那里根本无法得到类似的恩惠,因

    为他们本身就属于暴君,不仅他们,还有所有他们拥有的东西都是属于

    暴君的财产——至少暴君自己是这样声称的。

    这样一来,他们沦落到认为暴君将他们自己的财产留给他们是一种

    恩惠的地步;当暴君剥削他们时,他是在主持正义,而当暴君让他们活

    命时,他便是在播撒惠泽。

    如果我们这样从权力出发来继续考虑这些事实,我们就会发现,认

    为专制政治的建立是出于人民自愿的这一说法,既没有可靠的依据,也

    缺乏真实性。同时,我们也将很难指出这样一份契约的合法性何在:一

    方只承担义务,另一方则只享受权利,而受损害的恰恰是负担义务的

    人。这种制度极其不合理,与当今出自那些智慧贤明的君王的制度都不

    尽相同。其中,法国的一些国王在这方面堪称佼佼者,我们在多处由他

    们颁发的法令中便可初见端倪。其中最突出的是1667年国王路易十四以其名义颁布的著名法令,其间有一个段落如此写道:

    “因此,我们决不应当说君主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因为这句话的

    反命题恰是人类权力的真谛。尽管这一真理不时受到趋炎附势之人的攻

    击,但贤明的国王总是像国家的保护神一样来保护这一真理。又有什么

    比柏拉图所说的,认为一个国家最大的幸福在于,臣民服从于君主,君

    主服从于法律,法律刚正不阿、始终为人民谋福利的观点,来得更加合

    法呢?”[8]

    我并不打算停下来探讨这一问题:自由既是人类所拥有的一切能力

    中最崇高的一种能力,如果为了奉承残酷的或者失去理智的主人,竟毫

    无保留地抛弃他所有天赋中最宝贵的天赋,竟屈从主人的意旨,去犯造

    物主禁止我们去犯的一切罪行,这是不是使人类的天性堕落,让人类沦

    落为只受本能支配的被奴役的畜生呢?我也不打算去探究造物主这个杰

    出的创造者,在看到其杰作被摧毁时,是否会比他看到这一杰作被羞辱

    时,更加地怒不可遏。如果人们愿意,我就不详细论述巴尔贝拉克有关

    权威的观点了。巴尔贝拉克根据洛克的观点,曾经直截了当地表明:任

    何人都不得出卖自己的自由,不得让自己受专制权力的任意支配。他还

    说道:因为出卖自由就等于出卖自己的生命,但没有任何人是他自己生

    命的主人。我只想问的是,那些如此自甘堕落的人有什么权力让他们的

    后代遭受同样的屈辱,并代替其后代放弃那些他们所必需的财富,使得

    本应该拥有这些财富的人们的生活从此变得如此昂贵?

    普芬道夫说道,正如人们通过约定(convention)或者契约

    (contrat)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他人那样,人类也可以为他人放弃自己

    的自由。

    我认为,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结论。

    首先,财产一经转让便不再属于我,其过度使用将与我毫无关联。但是,人们是否滥用我的自由对我而言却至关重要,因为我不可能在沦

    为他人的犯罪工具后,还不让自己成为别人强迫我所犯罪恶的罪人。此

    外,所有权只是出自人类的一项约定或者法规,所有人都可以任意支配

    其拥有之物。但是,对于人类主要的天然禀赋,如生命和自由而言,情

    况就大不一样了。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这些天赋,当然,毫无疑问,也同

    时有权将之放弃。但是,放弃其中一个会使其存在堕落,而放弃另一个

    则会使其存在消失。由于没有任何物质财富能够弥补它们的损失,因而

    人类无论以何种代价将其抛弃都将是对自然和理性的触犯。而且,纵使

    人们能够像转让财产那样将自由异化,但对孩子而言,这两者之间的区

    别也是很大的。孩子们将只能通过权利的转让来享有父亲的财产,但是

    自由乃是他们以人的资格从自然中获得的天赋,他们的父母没有任何权

    力将他们的这一天然禀赋剥夺。因此,与奴隶制度的建立一样,为使这

    一权力永久延续下去,人们必须对自然施暴,必须对其做出改变,而那

    些鼓吹奴隶的后代生来为奴隶的法学家实则论证了“人类生来不是人

    类”的谬论。

    因此,我认为可以确定的是:首先,政府并不是以专制权力开始

    的,因为这一权力只是政府的变质和极端,正是这一权力使得政府走向

    了它曾希望克服的强者定律;其次,即使政府确实是以此开始的,但是

    由于其不平等的本质,这一权力也无法作为社会法律的基础,因此也不

    能被算作制度不平等的根源。

    关于政府基本契约的性质,本是尚待研究的问题[9] ,但我们今天

    暂不作深究。我将跟随一般观点,将政治组织的建立视作人民与他们所

    选举的领袖之间的一份真正的契约。这份契约形成了双方的联盟关系,并要求双方共同遵守里面规定的法律。在社会关系方面,人民将他们所

    有的意愿汇总,形成统一的意愿,然后所有体现这一意愿的条款再形成

    基本法,要求国家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无一例外。其中一项条款将规定

    负责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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